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183|评论: 10

[群众呼声] 违法中标,仅罚款不废标!广元市演绎政府采购样板戏![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6-2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法中标,仅罚款不废标!广元市演绎政府采购样板戏!
104535q919kaoncz9j2nu1.png
104916wrmm4rnnh6zc6jpo.png
09822d8a0eb94a79b11f5ebd44e2fdad~noop.image
02bd566ff8564195862b4570b3de35de~noop.image
77ed23ead92e402085a22406917ed38b~noop.image
105058c9v0d7dbnve2r0rc.pn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3-7-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由昭化区财政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四川好事一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法中标“仅罚款不废标一事”的问题。经核实,你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四川好事一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与我区文旅形象设计及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磋商(项目编号:N5108112023000008),存在虚假响应谋取成交(中标)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该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2023年5月4日向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现场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根据《广元市昭化区文旅形象设计及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采购相关情况说明的函》及验收报告,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已于2023年4月8日与四川好事一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2023年4月27日前完成了项目进度的85%,顺利通过履约验收。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因该项目在投诉前和我局发暂停通知书前,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以上法律相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公司给予9060元的行政处罚,不作废标处理,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感谢您的来信。如还有其它疑问,您可直接联系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5520985)。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满意(1)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3-6-2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传播网讯 昨天,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披露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一起10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的精彩表演。
   这起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被投诉后,查实中标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仍然让合同继续履行,不作废标处理,仅以罚款了事,堪称政府采购的精彩样板。
●高价中标引发投诉
   4月4日,四川好事一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906000元,中标广元市昭化区文体局一个100万元预算的项目。

 楼主| 发表于 2023-6-2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该项目随即引来成都启行广告有限公司的质疑和投诉。据4月3日的评审情况表显示,启行广告的投标报价50万元,得分84,排名第二。

 楼主| 发表于 2023-6-2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启行广告的投诉事项为:1、好事一庄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购代理公司答复逻辑混乱,怀疑其未质疑事项进行调查。怀疑代理公司和好事一庄公司涉嫌串通一气。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逻辑错误
   6月12日,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在《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确定了投诉1、2(第一部分)成立。“因此本机关决定:给予四川好事一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案涉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十(9060元)的行政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23-6-2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在出具给好事一庄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落款却为“2023年6月20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9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人们不禁要问: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发布时间究竟是6月12日呢?还是6月20日呢?如果是6月20日,那么,提前将未发布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泄露给投诉人,违法吗?
●谁在包庇“中标”公司?
   另外,笔者注意到,在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出具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这样的文字表述:“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不在(应为:再,笔者注)作废标处理”、“主动承认错误”、“项目履约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等等。

 楼主| 发表于 2023-6-29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表面上看,似乎所有的有关部门都没有包庇违法中标公司。然而,对于中标公司造成“先斩后奏”的结果,人们很好奇:1、为什么没有在投诉查实后,就立即喊停?!是谁在拿捏时间?2、对已经查实违法中标,只要主动承认错误,采购人满意,就不作废标处理,让相关方去打官司。虽有法律依据,但却加重了整个社会资源的负担。这是甩锅行为吗?
   社会需要的是公平正义,政府采购更应该在阳光下进行,而不是玩弄法律法规,游走在金钱和权力的关系中。

发表于 2023-7-17 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广元地区文旅形象设计和文创产品设计的政府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看,没有一家广元本地供应商,广元本地供应商企业家应该进入这个行业参加服务业务。广元地区应该有这方面的地方服务商企业和人才,钱都叫外地供应商挣走了!艺术+创意+技术+加工,不复杂!                                                                                                ————红珊瑚石

发表于 2023-7-18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笑得很!!!

发表于 2023-8-3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防止恶意最低价中标,改为评分制得分高的中标,怎样兼顾,确实考验各方智慧!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