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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cz137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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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网友你好:
你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街道办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再核实、再调查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
一、关于党小组的问题。2018年,小区因为电梯故障、外墙渗水及下水道堵塞等问题启动应急维修资金给予处理,由于当时没有业委会,故由小区党小组牵头,按相关程序报送上级部门审核。经核查,该项目逐级审批,手续合法。(相关资料保存在房地产服务中心,可随时待查)。
二、关于物业未续签合同、物业费收取及帐目公示问题。
1.阆中和润物业于2017年8月与首届业委会(刘万泽任业委会主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因此,和润物业已自动转为不定期合同。
2.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业主不能以未续签合同为理由不交纳物业费。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收费制度分两种:包干制和酬金制。《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52条规定: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公司需公示资金收支情况,而该小区物业服务实行的是包干制,企业自负盈亏,不应当公开账目,但需公示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小区公共收益由前业委会收取支配,业主要求公示账目,南池社区有账目可查。小区成立了党小组及党支部之后,公共收益一直由党支部(党小组)收取,收取的现金及账目暂由物业保管,至今未动用,所有账目及资金金额也如实上报了南池社区,但小区党支部应当公示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状况,建议由街道办督促办理。
三、关于上2022年业委会选举无效的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金碧天下小区在办事处和南池社区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进行,但在推荐初步候选人阶段,以刘某泽、魏某志等部分业主代表私自在地下车库召开部分业主会议,违反程序直接等额确定了7名业主委员会委员、2名候补委员人选,并进行了公示(该选举实行的是差额选举)。同时在选举过程中公然宣传不能选举党员进入业委会。筹备组组长发现问题后,将情况上报街道办并做出了候选人推选结果无效的决定,同时要求由筹备组组长牵头重新启动推荐候选人程序,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公示。之后,街道办及相关部门到小区进行上述决定的宣布和政策解释,遭到不明真相群众的围堵,三番五次阻碍工作进程,致使该工作一度无法开展,甚至限制工作人员自由。
2022年3月11日,街道办召开了物业联席会议,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1、推行党建引领,建立小区党组织。2、在小区党组织的基础上依法成立业委会。3、原筹备组解散,推荐的候选人无效,待成立小区党组织后重新启动组建筹备组,并予以公示。
因此2022年的业委会的选举工作只是推进到推荐初步候选人阶段就宣布无效停止了,根本不存在已经选举一说。
四、关于2023年业委会筹备工作问题。2023年3月,小区部分业主联名向街道办提交了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申请。经核实,符合相关程序并予以批复。依据《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街道指派人员作为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副组长的公告,负责相关工作事宜。同时,在小区张贴了公告。
3月28日——4月6日,南池社区在街道办的指导下,组织人员在该小区各单元分别推选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因个别业主与工作组成员发生纠纷,工作未能有效推进。4月11日-12日,街道办再次组织人员在该小区各单元继续推选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
当前,金碧天下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已组建完成,并在街道办事处和南池社区的指导下,按照相关合法程序正常开展工作!
感谢你对七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七里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