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消息引发关注。
原来,村民出行要绕道72公里,2014年该村的黄德义带领家人和亲戚,在村边的一条河上修建了一座浮桥,总投入超过13万元。为收回成本,他们让过桥的村民和路人自愿交费,费用在1元-10元不等,很多附近熟悉的村民过桥也不用给钱。
然而,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黄德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黄德义不服申诉被驳回后,黄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中院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是否“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我不知道。但在吉林白城,大家却明明看到了修桥补路要判刑,难怪此事立即引起了公愤!
黄德义被判刑取决于强制收费的事实是否存在,但在中国公路上有那么多收费站,这是不是也属于强制收费呢?而且,即使收回了成本,收费站为何依然不愿拆掉?
“修桥铺路,乃是大善之举”。黄德义花了13万修的浮桥,才收了5万多元,我觉得这些农民的风格,比那些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大盗”们高尚多了——为啥他们没人被判刑呢?
当然了,据洮南市水利局局长刘洪波说:“黄德义搭建浮桥,并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我们无法对桥的安全做保障,所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他自行拆除。”
没错,黄德义私建浮桥违法,而且也没有听老爷们的话把浮桥拆掉,确实有点“寻衅滋事”。可是,把桥拆掉容易,没了桥,老百姓怎么办啊?
拆桥谁不会啊,最难的是修桥!出入要绕道72公里,老百姓太需要桥了。人民政府为人民,洮南市有关部门在拆桥前,为什么没有拿出解决百姓困难的办法?
确实,黄德义和他的农民亲戚不懂修桥,也没有修桥的资质,他们修的浮桥很可能存在风险。可是,人民政府能耐大啊,也有修桥的资质。问题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愣是没有修一座桥呢?而且,即使私造的浮桥被拆除后几年也未建,为什么?
当地百姓多年出行不便,如果能早日建一座桥,哪有今天的本案发生?而且,从黄德义的浮桥建造成本看,花费也并不多,根本就轮不到黄德义“越俎代庖”!
那座村民私建的浮桥属于违建,却是打在洮南市的一记耳光!据最新报道说,当地最近终于有了建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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