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我和杨某在派出所见面了,杨某在2022年8月19日因为我要求她把钱退给我,她就把我拉黑。这是拉黑半年后第一次以这种方式见面。
我看到杨某不由自主感到愤怒,杨某在明知道水之美是诈骗公司,从不兑现的情况下,还一再向我保证公司非常讲诚信,向我发布各种虚假的宣传资料,诱骗我投资,让我把钱打给她,她“帮助”我投资。我在2021年4月21日至6月19日往她的账户上打了59万元,5月1日就完全无法提现了,她依然诱骗我打钱。提现不到账以后,她完全不认账,否认拿了我的钱,喊我一直等待,称只要公司没关网,一定会提现到账的,哪怕等100年。8月19日把我拉黑。
B警官把杨某银行卡的账户明细拿给我,杨某说她眼睛看不到、记忆不好,拒绝来看账户、做解释,在2021年4月21日至6月19日这个区间,杨某拿走了我59万元,她的银行明细有很大问题,根本没有把钱打到平台,自己占有一部分钱,其他部分钱虽然转给了私人,但是原因不明,涉嫌洗钱。
杨某在B警官面前很放松的样子,一再强调不认识我,是通过李某才认识我的,是受李某的委托帮助我投资。我说杨某在南充到处收钱,收了很多人的钱,杨某坚决否认。于是我打电话让另一名受害者前来,杨某开始装作不认识她,后来经过对质,杨某才认了。杨某又说是帮助她投资。没得到一分钱好处。厚颜无耻的样子让人很愤怒。
经过粗略对账,我发现杨某直接占有了我10多万元,我当即让杨某做出解释,杨某并没有否认,她说我给你做了账户的,账户就是证据。她还给B警官展示我的账户,说一个账户值28万元,我要求杨某退钱,杨某恼羞成怒,说账户是屎你也要给我吃下去。我跟杨某吵起来,她骂我不要脸。
杨某把我的钱占有了,我要求杨某退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杨某撒泼耍浑,目的是想非法占有。B警官目睹了这一切发生,他不置可否。杨某最后扬长而去,抛下一句话,我吃了你一分钱出门被车撞死。这个女人不要脸到了极点,为了占有钱又逃避罪责,连毒誓都要发。
杨某走了以后,另一名受害者和我一起在B警官面前说明情况,B警官把受害者的电话记下来,但是后来一直没有打。事后,我把杨某如何占有钱的情况通过短信发给B警官,B警官也没回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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