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照片中的房屋为你母亲的闲置住房,你的常住居所是2018年享受D级危房改造后新建房屋,该房屋约60平方米,由政府补贴资金2万元修建。7月17日下午,你的亲属已将你送往百善堂养老院。
根据《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广市民〔2022〕62号)文件,第十一条”供养义务人具备履行义务能力但不履行的,申请人应当首先依法通过调解或者诉讼途径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调解或诉讼过程中,申请人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等规定,由于你有子女且子女均已成年,目前不符合享受特困集中供养、低保等政策的条件。
之前你所申请的法律援助正在按程序进行,7月12日岳池县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审批你的法律援助申请,派发到罗渡法律服务所办理,7月18日石垭法庭进行了立案;临时救助的相关资料正在进行审核。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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