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不能自由进出小区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东湖彼岸”小区闸道为自动识别系统,车辆在出入小区时,凡是未按时缴纳车辆停放服务费的,门禁系统将自动识别为临时停车,需缴纳临时停车费,门禁系统才予以放行,物业公司限制小区车辆自由出入的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和临时停车费应同时进行的问题
(一)关于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问题
经核实,“东湖彼岸”小区于2016年12月开始交房,根据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湖彼岸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岳发改〔2021〕37号),核定“东湖彼岸”小区电梯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车辆停放服务费40.00元/月·车,服务等级为一级(注:2020年物业服务费标准已作出调整,现在的一级服务收费为1.5元/平方米·月,二级服务费为1.2元/平方米·月)。2022年4月26日,物业公司发出通知,决定从2022年5月1日开始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物业公司实际从2022年7月1日开始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物业公司根据县发改局批复文件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二)关于收取临时停车费的问题
经核实,“东湖彼岸”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属于开发单位。2023年2月7日,开发单位发出通知,决定将未出售的车位对外开放,于2023年2月20日开始收取临时停车费用。
(三)关于车辆停放服务费和临时停车费应同时于2023年2月20日进行收取的问题
2023年7月31日,岳池县五里牌社区、县住建局、派出所、小区业主、开发单位、物业公司在社区会议室就车辆停放服务费和临时停车费同时收取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并向小区业主进行了详细解释:一是物业公司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是根据县发改局批复文件收取的;二是开发商收取临时停车费,属于市场行为,收费主体不一样,收费时间也不一样。小区业主若有异议,可以向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咨询;或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社区将为小区业主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