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鹤滩电站移民房屋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会东县信访局领导: 我是会东县大崇镇移民户陈俊明,身份证:532123196902153376,原籍地址:会东县大崇镇黄桷树街102号附115号,联系电话:18989263441。现就白鹤滩电站移民房屋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向你们反映,希望得到你们的理解和支持。 一、信访事件 1.关于营业门面经济补偿价太低,要求提高营业门面经济补偿价的诉求。 2.关于住房经济补偿价格低于当地市场价格,要求以当地市场价格给予经济补偿的诉求。 二、信访诉求具体说明 (一)大崇镇移民陈俊明在移民搬迁中未选择到合适的安置点,最终选择的是自行安置中的自谋出路,未要安置房,营业门面的补偿价太低,严重有失公平。理由如下: 1.根据《移民条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我认为兑付的补偿价格未遵循这一条例。 2.营业门面是移民生活保障的一部分,我是居民,没有土地,靠门面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搬迁以后就没有生活平台了。但在补偿价格中未反映出营业门面的真实价值,更无法满足移民现在的生活及基本住房需求;土地是国有出让得来的国有土地在大崇镇街面修建的营业门面和住房,现在营业门面与住房的补偿价都是1220元/平米,把营业门面的补偿价格与住房的补偿价格混为一谈,营业门面补偿价格低于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补偿价极为不公平。 3.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时间是2011年12月,《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是2016年9月,支付70%房屋补偿款是2020年12月,在移民宣传手册上,移民安置实施依据全是2016年前的政策法规。在这接近十年的时间里,请问兑付的补偿价是以哪一年的综合评估价测算出来的?在签定协议时从未看到过或听到过房屋补偿价,也从未看到征收补偿方案的公示。 (二)住房的补偿价格低于当地市场价格,框混补偿价是1297元/米,砖混补偿价1220元/平米,此补偿价赔付有失公平。 1.在2022年12月25日,会东发布一个公告《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关于缴纳大崇迁建集镇商住一体房购买意向金的公告》,(1)限价房。大崇商住一体房限价约2600元/平米,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按30平米/人享受限价购买政策,面积超出部分按成本价购买。(2)成本价房。按“建筑成本+销售税金+资金占用费+管理费+销售费用+其它费用”原则初步测算约3054.07元/平米,最终全部成本的核定以审计为准。就以120平米来测算,我家安置人口3人,最后算出来这个房价是2827元/平米,而支付的补偿价是1297元/平米,中间的差价大了一倍多了,更不要说成本价3054.07元/平米,怎么会有比补偿价格还高得多的差价,这种补偿价格如此大的差异是怎么测算出来的?! 2.我们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门面的补偿价格,跟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怎么会是一个价格呢?但我们的房屋是国有土地出让的宅基地,房屋修建在集镇上的,不是在乡村,农村房屋补偿价格不适用于集镇上修建的营业门面和住房,征收补偿未顾全大局,未兼顾到移民的个人利益。 3.未选择安置房的,只有一个基础设施恢复费19903元/人,其它与选择安置房的是一样的补偿价格,但是我们同样是移民,为什么我们就没有享受到每人每个月50元的后期补助费呢?也再没有其它补偿了,这有失公允。政府已算出商住一体房的价格,应该以此价来补偿我们的住房。 综上所述,请相关领导就营业门面提高补偿价格及住房以市场价格来补偿的诉求给予解决。 毕竟营业门面是我们移民生活的保障,而住房是移民赖以生存的保证。若相关领导对于我们移民的诉求置之不理,我只能被迫依法依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尽快给予合理的补偿,以缓解我的生活压力,恢复我的正常生活。谢谢!
会东县大崇镇移民:陈俊明 2023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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