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县委书记,西充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位领导我们是莲湖壹号的业主:自2023年1月以来我们多次维权要求莲湖壹号开发商对于:擅自更改保温层施工方案:包含设计但不限于材料,以及户型设计更改图纸问题提出异议,并且在法院庭审中发现更多问题:例如:开发商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据中表明消防已经通过验收,但在法院提供的背景调查材料中住建与质安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显示消防并没有通过验收备案。根据《城市建筑与基础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及《城市住宅小区验收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需要管理单位备案。但开发商并没有履行义务与责任至今反映没有处理,这是安全啊天天说安全这么大的安全问题怎么不处理?。更奇特的是:关于设计变更没有通过买受人明显违反双方约定,相关单位有位领导竟然说:“不能单一按购房合同内容约定”,开发商未经买受方同意房门改变方向竟还说:合法“请问相关人员: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民法典》,视合同为什么?。更搞笑的还说行政法大于《合同法》。对于事实存在的开发商违规交房问题是否是不作为?住建局说找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说要住建局行文,至今无下文,这个球踢得很好,不知各位看官怎么看?我到希望国家足联可以吸收进去踢世界杯。希望相关部门多查查看看这里是不是有问题?我们要求相关部门给以上问题一个说法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合理合法的处罚并公开行政。以上我们都有相关证据。城市要发展但是要依法发展保持良性发展这样才是可持续的。相关部门你要有作为,敢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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