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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吐槽] 广安行政审批局越权回复(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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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3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区行政审批局干嘛这样慌里慌张的呢?群众都不急,你单位急啥呢?谁叫你抢着回复麻辣论坛(答辩状)帖子的呢?呵呵

1:广安区行政审批局单位违法行为,不是群众能处理得了的。群众希望你们自纠自查!对你们单位还是有改造希望的!
2:群众诉求是司法局对广安区行政审批局单位规劝/认真履行(行政审批许可法)(第70条),即可,对事情不对人的。
3:区民政局,认真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即可。
4:区教育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0条,第56条,有关规定即可。
5:区司法局,认真监督它们这些家伙有没有履行相关法律:(行政审批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幼儿园登记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四川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
6:感谢广安市司法:8/3日的真诚沟通!应该给于表扬!工作认真负责。热情态度专业。真和其它单位不一样,解决问题为前提,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特别感谢。
群众:苏理科
电话:135516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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