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元市人民政府领导:
2020年广元市人民政府实施山区公路改善项目剑阁境内工程,包括我在内的三十余人参与了该项目位于剑阁县开封场镇的二工区施工作业,主要是挖掘机和运输车施工。该工程已于2021年全新完工并交付使用,而我们三十多个参与项目建设的人至今未全额收到钱,施工方已失联。
21年至今,我们多方走访了解得知,此工程项目业主是广元市公路局,总承包是四川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为国家专项资金广元市重点建设项目。
在此,我有一下几点疑问:
1、广元市公路局做为业主,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2、广元市公路局在支付工程计量款、竣工验收时有没有尽到资金审查责任?
3、广元市公路局在21年已知晓该项目施工方付款出现问题,并于21年8月、22年1月代付过一部分资金,请问,为何不对代付名单进行审查核实,致使该收钱的人没收到钱,而施工,方偷梁换柱套取一部分资金,是否有猫腻,我们不得而知。
4、四川路桥集团在劳务队伍选择上有无尽到调查责任?在工程款使用上有无尽到监管责任?
5、21年至今,我们多次到公路局、四川路桥反应情况,广元市公路局做为业主,四川路桥作为总承包,冷眼旁观,多方推诿,放纵监管,致使两年多来无人解决。
至今,我已通过剑阁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剑阁县信访局信访、广元市公路局反应问题、公安局报案、广元市信访局信访等诸多合理合法途径维权,均无功而返。恳请广元市政府领导查清事实,为老百姓做主!
特此
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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