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计9名,具体选调条件要求详见《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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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在川、在渝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
选调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 ↓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发生变化,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出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政策文件,方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要求; 4.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8月22日;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尚在国家和四川省、重庆市以及定向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 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9.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10.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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