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认为:取消野猪三有野生动物,人类就可以大肆捕杀野猪了。这种想法显然就是错误的,即使野猪被取消了三有野生动物,人类也不可以大肆捕杀,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野猪作为野生动物,它对生态平衡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旦将其捕杀干净,很可能导致本地生态失衡,大量物种缺少天敌出现大量繁殖,部分种群,因为缺少野猪为食物,出现种群数量下滑。
第二、野猪属于野生动物物种,虽然在生活中偶尔也有猎人在使用,看似非常安全,但是也不排除身体内不排除有寄生虫的可能。
第三、在自然界中,野猪的攻击能力强,体型较大,基本上都在300公斤以上,奔跑能力非常强时速最高可达70公里,嘴上长有两颗獠牙,对人类的威胁是巨大的。
因此,即便是野猪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删除,对其的捕杀也是受到相关部门管控的。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对其捕杀,毕竟野猪伤人致死的案件也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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