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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实名举报四川高县法院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有案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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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6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名举报四川省高县法院
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有案不立
举报人:梁斌,男,汉族,住四川宜宾市高县。
   被举报人:四川高县人民法院(2017)川1525执727号承办法官原执行局局长梁淑君。
一、请求事项:撤销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2021)川1525执恢408号结案通知书
二、承办法官违法行为如下:
1、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执行和解协议未全部履行完毕,且不符合本意见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条件的不得作结案处理。本案被执行人不存在本意见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案截止2022年11月16日被执行人还有107400.00元未履行,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2021)川1525执恢408号结案通知书是错误的,应予以撤销。
2、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九条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高县人民法院在申请执行人没有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直接恢复了原生效法律文书。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没有按照与被执行人2020年1月3日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的救济方式通过另行诉讼寻求救济是错误的。申请人在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1525执恢408号执行完毕结案通知书之前2020年12月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诉讼。是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有案不立,侵害了当事人的诉权。2022年7月22日,申请执行人向高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至今未恢复执行。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之处,举报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四川省纪委监委
                                   举报人:梁斌
202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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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7 06: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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