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注册该项目,到结束该项目,整个过程先后向被举报人晋娟(杨道芸)、客服(上架费 KAMI鲜酱酱&)、刘林、宋春燕(罗红艳)等人转款 上架费总计:151096元。(不包含我搭档赵某之前的转款金额) 店铺交易转款金额:306706.23元。 当天闭店交易总额:658635.55元。 在整个过程中,被不报等一行人在此项目中先了解,明知是骗局的情况下仍然煽动我和赵某做市场,去开店铺;并且在实行连锁调度上也是欺骗行为,且在被举报人晋娟(杨道芸)开出的一家分店,也是因没有行使连锁调度,导致该分店严重亏损,该店严重亏损闭店日期与2023年06月17日(该店相关人员已经在龙泉西河派出所报案,至今无任何进展),但被举报人晋娟(杨道芸)、宋春燕(罗红艳)与我和赵某进行微信视频电话、隐瞒事实真相,颠倒黑白,并告诉我与赵某不要联系该分店经营人(杨某、杨某),在当时已经有多个店严重亏损,被举报人等一行人隐瞒事实真相,依然宣称开出一个分店要赚30-40万。在我和赵某要求行使连锁调度时,被举报人晋娟明确说明不可能,但仍然在收取上架服务费;6月28日晚,因没有实行连锁调度,我和赵某从居住地青白江驾车到被举报人晋娟、刘林居住地问其原由,得知该项目中被举报人晋娟正在接受成都高新经侦大队调查,并且被举报人刘林用赵某微信电话联系告知我“该项目前期经营都是从几十块钱赚起,做了团队长,收入高一点,开出店铺就收入更高,不同的业绩拿的绩效额不一样,当做到150万出局,就直接对接所谓的技术团队、无宝落地就下载另一个链接,所有上架费统一分批次转给被举报人杨道芸,由被举报人杨道芸买U且把买U的记录发到一个群里,然后由各出局店家去上传凭证“我和赵某在了解来龙去脉后立即选择报警(在新都大丰派出所报警)、次日在龙泉联系上被举报人宋春燕并选择报警龙泉驿区霏红榭处派出所接警,但并未协调该事件(经过数日的奔波终于给了一张回执单,但事情一直没有进展……);且被举报人宋春燕在明确知道我和赵某,不在从事该项目时,仍然在6月30日发送该项目的腾讯会议。且当时我看见被举报人宋春燕与被举报人杨道芸之间聊天,被举报人杨道芸向其索要我和赵某交上架服务费,同时被举报人晋娟又谎称被举报人杨道芸作为她的搭档已经跑路联系不上了,说她已经没做该项目了,但我微信小号发现被举报人全部都在编造事实,被举报等一行人与7月2日都还在参加该项目的腾讯会议。在往后得知被举报邓一行人一直从事该骗局项目,完全存在欺诈行为(截止到今日我们众多受害者联系上并了解到被举报等一行人仍然在从事该欺诈项目)。 被举报人晋娟在邀约我注册该项目时间段,被举报人晋娟已经处于做到该项目最核心层,在明知泡沫风险的情况下,诱骗我注册该项目宣称稳赚不赔且兜底。在已知该项目整个从初期、中期、最末的整个进行的前提条件和已经有大量店铺闭店严重亏损的情况下,以前对控告人及其搭档哄骗做该项目,诱导开出店铺。 在该项目还未协调处双方满意结果时,链接方对控告人整个店铺买家全部发出廉价佛珠(之前被举报人晋娟说所有货品都是正品,有检验证书的,支持专柜卖场验货),此劣质货品已经在8月7日西河派出所当警察同志面拆包打开,实际货品 连包装袋都没有,典型的虚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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