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恳请作为行业监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下沉项目现场,主动了解社情民意、民生热点、积极回应业主(公民)的合理诉求。
2. 请督促开发商并协调施工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分歧,实质性复工并透明使用监管资金。
3.同盼相关部门对于公共利益、社会民生舆论引起重视,履行监管职责;尽快与监管资金银行、开发商、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会商,协商探讨切实有效的预防工程烂尾处理及预防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维稳等方案;督促建设单位进一步压实企业保交楼社会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4.商请建设(施工)单位开放工地、让愿意服从工地安全管理的业主现场实地查看进度,政府应当主动搭建沟通平台并定期召开业主代表沟通会通报项目进展及监管资金审批、使用、结余情况,共同推进施工进度,监督资金使用。在化解风险、缓解业主焦虑、规避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同时,确保项目及时实质性复工建设并有序推进(不烂尾),让广大业主权益不受损、让潜在社会不稳定隐患得以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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