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过境高速顺庆段土地征收 与土地现状不符 一、2021年8月6日,南充市顺庆区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金台镇人民政府、金台镇肖家庙社区居民委会签订的《预征地安置补偿协议》中,金台镇肖家庙社区五组的耕地面积与耕地现状严重不符。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2021年6月21日发布的《关于依法拟征收新复乡、共兴镇、萦溪街道、金台镇、搬暨街道部分集体士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中,南充市顺庆区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3月1日征收公布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表,显示金台镇肖家庙社区五组的耕地面积是153.5亩,比实际面积多了43亩多。该调查表实际是2013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07年7月1日才正式启动,2009年12月31日开始汇总二次调查数据,2013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发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的公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川办发2017) 105),《通知》精神,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不再使用二调数据,以土地现状为准。
2023年4月24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才正式发布《关于依法征收潆溪街道、搬罾街道、共兴镇、金台镇、新复乡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南充市顺庆区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能用十几年前的耕地面积来征收2023年的土地现状;应根据2023年4月24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的《关于依法征收潆溪街道、搬罾街道、共兴镇、金台镇、新复乡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为准,开展土地现状征收。因此,金台镇肖家庙社区五组全体村民要求,耕地面积须重新测量,以土地现状为准。
二、2021年8月6日,南充市顺庆区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台镇人民政府、金台镇肖家庙社区居民委会签订的《预征地安置补偿协议》,这份拆迁协议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侵犯了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协议上,枉顾群众真实意愿,须要重新签订正式的补偿安置协议。
(按照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153.55亩面积,本次仅落实8个人的社保安置) 村委会诱骗两名村民在协议上签字,声称其是所谓的“村民代表”,签字二人为兄妹关系, 经签字村民承认是被诱骗签的字。截止目前,肖家庙村委会没有召开选举村民代表的会议。村民也没有选代表签字。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对于村民代表的选任设置都有法定程序,未经法定程序选举无人可以代表全体村民签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镇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村委会未经村集体合议并授权违法签约后,村集体有权以通知的方式向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该协议的通知。
三、关于顺庆区金台镇肖家庙社区五组《南充市过境高速公路预征地安置补偿》的诉求报告,村民在2023年7月18日就以书面形式向顺庆区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台镇人民政府递交。截止目前,上述单位仍未回应村民的诉求。 十多年来,顺庆区金台镇肖家庙社区五组村民为支持国家建设,已经经过几轮土地征收或部分土地变性:建铁路、村级公路、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高速公路、村民建住房批准的宅基地等以及支持兰渝铁路、汉巴南铁路的建设,村民的住房拆迁后金台镇人民政府统一为村民规划的宅基地占用了大量的耕地面积。
目前,肖家庙社区五组有40多户180多人,按照顺庆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确权面积,五组村民现可用耕地只有80亩左右,人均耕地早已低于0.5亩。现有20多户人均耕地低于0.4亩,有的家庭人均仅0.2亩,对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5亩的农业人口又不为其纳入社会保障,政府如何保障他们的长远生计? 这就是事实,这就是实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