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霸地建设电梯,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尊敬的高鹏凌市长: 您好!我们是巴州区南坝水井花园A区一常住居民,在万般无奈之下写下这一诉求书,恳请高市长在百忙之中查阅,替我们老百姓做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我们居住在巴州区南坝水井花园A区15单元,楼高8层,一梯两户,该住房为2011年全额购买,至今未成功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因为该住房为小区征地安置房,居住环境十分复杂,楼间距过窄,仅有7至8米,尤为尴尬的是住房客厅和主卧与楼栋相对,加上本为低层住户,房屋采光极差,甚至白天也需要开灯扩光。2023年8月9日上午,小区进入了一支施工队在我们单元楼下挖了一个巨坑,通过深入了解原来是该小区7单位、8单元和15单位楼栋的高层业主在未取得该楼栋所有业主的同意下私自规划建设电梯。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以解决老龄化问题,原本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大事好事,作为小区的一员,我是支持并理解的,但他们擅自将电梯建设点位定于东侧且耸立于我们住房客厅和主卧的正前方,电梯主体框架距离我们的客厅和主卧仅有2米甚至不足2米。他们这一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总结为以下四点:一是这些楼栋的高层业主在未征集楼栋全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且未告知和公示电梯项目详情,擅作主张确定电梯建设点位,已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二是电梯选址于我们住房的客厅和主卧正前方(不足2米),虽说安装观光电梯,但电梯主体是钢结构,仍会存在采光影响,在原本采光不好的基础上致使采光更差,另一方面谁也不愿意接受每次打开窗户后触目皆是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吧,已严重侵犯了我们的采光权。三是电梯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噪音,加上电梯建设点位位于主卧正前方,务必会影响楼栋住户的睡眠质量,已侵犯了我们的休息权。四是规划建设的电梯为三栋楼全部业主共同使用,以该电梯为中心将向三栋楼延伸搭建廊桥,加上全透明的厢体,与客厅、主卧的尴尬处境,务必会让我们生活隐私暴露于“阳光之下”,公民隐私权何以保障?综上所述已严重影响了15单元东侧住户的日常生活。 我们带着以上问题与老观桥社区居委会联系,却被告知电梯项目牵头人已征得全体业主同意,所以他们才张贴公示,但事实上我们完全不知情,也未曾见过电梯建设规划图纸。随后,我们拨打巴州区住建局热线咨询政策,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应取得楼栋全部业主同意下后,才能向规划部门提交申请,事实上高层住户未取得我们同意私自施工。8月9日晚,高层业主部分代表(含电梯项目承接方)找到我们一起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我代表低层业主也提出了大家的意见“我们支持也配合小区加装电梯,建议将电梯位置选址在楼栋进出口,坚决反对将电梯建设在住房客厅和主卧正前方,最大化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是他们为了节省电梯建造成本,不愿迁移电梯位置,并放话“同意要修,不同意也要修”,甚至言语恐吓。 高市长,据我们了解全国各地都在倡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很多地区在加装电梯后住户纷纷反映,采光、噪声以及生活隐私等诸多方面受损,大部分城市政府也明确要求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须在不侵犯和损害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应取得占住宅建筑面积的业主2/3以上人员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的条件下进行。该楼栋高层住户在能够满足我们知情和签字意见的情况下,未将电梯项目详情告知和公示,且完全忽视我们低层业主的诉求,强行占地安装电梯,以致我们的日常生活严重影响,请高市长替我们主持公道,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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