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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科学城社保局收了个人费用,删除视同缴费工龄属于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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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5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丁秀琴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1年12月22日    身份证号码:510***8 电话号码:182***
学历:大专      毕业院校:西南财经大学      职业:光学镀膜(原)  工业会计        职称:初级会计师       工作单位:流体物理研究所104室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

被申请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简称一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一所(科学城一区后面)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81510000***
法定代表人:郑建兴(原)委托代理人:黄萍(人事科)      电话:0816-2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的社保全部父亲代办,2021年12月22日申请人从宁波回绵阳之后,父亲将所有的原始单据交给了申请人,由于申请人过分相信流体物理研究所和科学城社保局,以前也从未核对过原始单据。申请人2021年12月24日首次打印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第一次核实票据,并多次找过绵阳市大市社保局,与大市社保局发生了不愉快的争执,才知道流体物理研究所补办的人事档案文件上不但遗漏了申请人的名单(两份复印件证明),而且并没有为申请人购买1989年9月-1991年8月期间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至今没有补签劳动合同,2022年1月6日接到绵阳市大市社保局电话,当天又去了一趟,才知道1989年9月-1991年8月期间因没有流体物理研究所人事档案,2年工龄被大市社保局审核掉了。申请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所以申请人申请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仲裁请求:1、请求确认1989年9月-1991年8月期间的劳动关系.
                        2、请求流体物理研究所与科学城社保局、绵阳大市社保局协商并补交申请人1989年9月-1991年8月期间的社保(养老险)                    单位应交金额及滯纳金及个人部分的滯纳金。
                       3、请求追究流体物理研究所社保经办人员的责任。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经                  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2年工龄损失:1个月200元,1年12个月,共                   25 年-30年,200*12*25=60000元(大写金额六万元整)事实与理由:    2021年12月22日,申请人在绵阳市大市社保局办理社                 保及退休手续,申请人递交了身份证,办事人员说需要人事档案。申请人2021年12月24日首次打印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发                 现申请人1989年9月至1991年8月单位缴纳金额和个人缴纳金额均为0,申请人多次去找流体物理研究所人事科黄萍,因为疫情原                   因,见不到流体物理研究所领导,黄萍以领导换人了为借口,说她什么都不知道。多次打电话也无果,甚至到现在已经不接电话。        2021年12月22日,回省内办退休时,父亲将社保全部原始单据交给了申请人。2-3年前同事赵宇退休时邀我父亲一起去办了2张证明,证明上盖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公章,父亲当时复印了这2张证明。流体物理研究所人事科黄萍问我要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将2张证明的复印件交给了黄萍。黄萍2021年12月23日找所领导协商,向科学城社保局开具的丁秀琴、赵宇等八人均为1989年9月招收的大集体职工的一份证明的复印件上,加盖了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的公章鲜章。另一份证明没有盖公章。此证明为几年前办退休的同事赵宇和我父亲及几个漏了名单的同事一起开的。当时流体物理研究所为什么开具体八个人的证明,申请人当时在外省,申请人不太清楚。还以为加盖了流体物理研究所公章可以代替人事档案,结果不行。申请人多次找花园科学城社保局,办事人员说一所人事科黄萍知道劳动合同的事。网上查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学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办公室电话0816-2496531,又找到科学城运输部钟楼科办大院1号楼404室科学城社保局办事人员,他跟申请人说在2018年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学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已撤销,让申请人找三楼社会事业处办公室302室办事人员。申请人用手机拍了2份流体物理研究所关于大集体招工文件的照片。
       一份文件为  流体物理研究所文件     流物所发〔1993〕44号            签发:郑建兴     关于申请补办集体所有制职工招工手续的请示   
        另一份文件为   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劳动人事局文件     科劳人发〔1993  】12号   关于补办流体物理研究所杨玉红等36名同志集体所有制合同制工人手续的通知   上面两份文件名单里确实遗漏了贾伟、尹训刚、施军红、曾东、郜振萍、丁秀琴、赵宇、董延强等八个集体所有制职工。以上两份文件黑体字部分都注明是流体物理研究所补办集体所有制合同制工人招工手续的请示和通知,文件现在仍然保存在科办大院(科学城公安局大院)1号楼社会事业处302办公室,元旦前办事人员仅让申请人用手机拍照,不让申请人复印。并且说只有劳动仲裁庭或者法院的经办人才有权利复印,乘车路线:乘坐905路或者54路车,在科学城钟楼(六区)运输部下车以上2个文件名单上的大集体职工可以退休后享受社保(养老保险)福利待遇。流体物理研究所补办人事文件上社保经办人员又遗漏了8个大集体合同制职工的名单,请问流体物理研究所经办人员有什么权利剥夺这8个人退休后享受在职期间社保福利待遇。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有了错误可以改,有错了改正了就是好事。身为国家公务员,工作疏忽、失职,不想办法弥补自己的工作过失,一错再错,知错不改,多次打电话和多次当面沟通,还是无果,为了掩盖社保经办人的过失,人事科黄萍拒绝在另一份复印件证明上找所领导盖单位公章鲜章。科学城花园社保局说配合调查。科学城科办大院1号楼404室办事人员居然忽悠申请人,他说只有全民所有制员工才能劳动仲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流体物理研究所在同一个科研所下,招聘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体制的职工在104室共同工作,一个共同的财务科,一个共同的人事科,难道出现这种局面流体物理研究所就可以推卸自己的责任了吗?申请人当时通过全院2次招工考试进的流体物理研究所104室,申请人在1989年9月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分进104室最好的岗位光学镀膜,当时流体物理研究所并没有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1989年-1991年8月属于事实用工。104室只不过是流体物理物理研究所下的一个科研室,因为全民所有制工人人手不够而招的集体所有制工人,是不可分割的一体。申请人做的光学镀膜,是在同事抛光之后将透明的、正方形的玻璃,用酒精纱布和干纱布擦拭,然后用二氧化硅等材料,在抽真空之后镀膜,镀膜后的反光镜是为军品試验打炮用的,也是为军品服务的。工作地点104室1楼,并非其他企业单位,是科学城科办大院1号楼404室办事人员为掩盖自己的工作过失,掩盖事实真相而编织的谎言,说白了是为了他自己的私利而损坏他人的利益,是为了逃避工作失职的责任。(或许他什么都不知道又不想调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所很多,实情他不清楚凭什么乱说),事实在1989年9月-1991年8月期间流体物理研究所104室仅是一个科研室,不是其他企业单位,也不存在企业单位的倒闭问题。经办人员的工作态度严重影响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请求劳动仲裁庭调查取证,申请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2004年6月10日,申请人已经离职,流体物理研究所经办社保的人员将我们已离职的员工全部喊回流体物理研究所,补交1989年9月—1991年9月的社保(养老保险),申请人交了个人缴费部分74.76元(流体物理研究所记账凭证第0173号-0001/0001,摘要丁秀琴交养老保险,贷方科目:其他应付款/其他/大集体养老保险,出纳和会计都签章了,经办人丁秀琴也签字了,大小写金额都有,盖有现金收讫章和附件章,这张记账凭证既证明申请人是流体物理研究所大集体职工,也证明申请人个人缴费金额已经交给流体物理研究所,流体物理研究所代办,为什么绵阳市大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参保缴纳信息上1989年9月—1990年9月个人缴纳金额为0,单位缴纳部分也为0,74.76元金额不高,但钱哪里去了,请流体物理研究所社保经办人员给申请人一个合理的解释,2004年补交社保之后,17年了,为什么至今单位缴纳费用的部分还没有交,绵阳大市社保局说只要把费用交了就可以了,请流体物理研究所尽快交钱到大市社保局,影响了申请人的退休档案审核时间,影响申请人准时领工资了,2年工龄更加影响申请人退休以后的福利待遇。确定了劳动关系也就代替人事档案了。这是流体物理研究所经办社保的办事人员工作疏忽、失职所致。请求流体物理研究所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并为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买单,这是无法更改的事实。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的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请求流体物理研究所确认申请人1989年9月至1991年8月之间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经济补偿=200*12*25=60000元(大写金额陆万元整) 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绵阳市大市社保局说要人事档案、只要将养老保险费用及滯纳金交了就可以了。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法律制度相关规定,申请人请求1.流体物理研究所确认1989年9月-1991年8月期间的劳动关系,2.请求流体物理研究所与科学城社保局、绵阳大市社保局协商,并补足1989年9月—1991年8月之间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金额及滞纳金(流体物理研究所第0173号-0001/0001记账凭证为证)。3.请求追究社保经办人员的责任。4.请求确认1989年9月-1991年8月期间的劳动关系之后,如果大市社保局不同意现在补交1989年9月—1991年8月之间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金额及滞纳金(流体物理研究所第0173号-0001/0001记账凭证为证),请求流体物理研究所因社保经办人员的工作失职对申请人造成的2年工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 此致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一份(共3页);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1)流体物理研究所的记账凭证复印件第0173号-0001/0001一份;(2)原集体所有制职工补缴养老保险基金明细表(表一)复印件一份;(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向科学城社保局开具的证明复印件两份。

                                                                                                                           申请人:丁秀琴
                                                                                                                        日  期:2022年1月11日

     流体物理研究所在我1991年离职之后没有给我任何补偿,2004年6月10日打电话找我回单位补缴1989-09-1991-07之间的社保个人缴费部分74.76元,但是2021年的12月24日,申请人第一次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上显示参工日期为1989-09-01,初次缴费日期为(年度)为1990-01,单位缴费合个人缴费部分均为0,请问为什么?我在20222春节之前又去科学城社保局找原因,碰到大集体同事郜振萍,她说她找了所里财务科的,她也是文件遗漏名单的8人之一,她告诉我我手里少了一张红色的单据。我这时候才知道流体物理研究所收了我的钱,并没有给我交社保费.单位在仲裁庭上胡搅蛮缠说自己缴费了。为其代理的律师不懂财务知识,也不懂劳动法,不管多久实施单位在员工90年视同缴费之前参加工作的大集体职工,都算工龄,包括离职的职工,必须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单位其他同事交了社保,为什么不给我交呢?单位现在既不想给我补交社保,又不想赔偿,这样做合适吗?还不如私企单位。我曾经在2013年同一个仲裁庭绵劳人仲案字【2013】第53号,仲裁员宋天涛,书记员刘铭。经调解,四川绵阳重业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我在离职之后,公司同样补缴了在职期间的社保。2022-01-04,我又打印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初次缴费日期变成了1991-08,而且绵阳大市社保局对我说只要补养老保险参缴就可以了,如果单位补缴了,大市社保局为什么还让单位补缴。2022-01-21我办理退休手续时,又打印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保缴费信息,参工日期变成了1991-08-01,单位说不知道,并且多次打单位人事科电话不接。本人无奈之下先签字,社保局经办人员签章,先办理退休,再劳动仲裁。2022-01-29基本养老保险核定通知单参工时间变成了1991-08.
        网上查到90年视同缴费之前,大集体职工全部算工龄,我当年在一起工作的同事都算了工龄,文件当中遗漏了8个人名单之一的郜振萍,也算了工龄的。我离职了,记账凭证第0173号-0001/0001,流体物理研究所收了我个人缴费部费74.76元,我一直以为单位给我交纳了社保。直到退休时2021-12-24第一次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才看到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均为零,我还把保留了17年的记账凭证给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看,后来碰到郜振萍,她说我少了一联红色的单据,我因此打电话找过财务科会计马晓嵘,单位个人收费的记账凭证的经办人员,她说有专们的人员处理。单位贪污了不说,既不不缴社保,还不赔偿,疫情之下,绵阳没有劳动法了,我曾经在劳动仲裁之前咨询过其他律师,仲裁请求没有超过法定仲裁时效。
       绵劳人仲案【2022】66号  仲裁员是副院長   郑本力居然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书记员耿丽居然将被申请人的送达回证交给我了。为什么在同一个仲裁庭,仲裁时间不同,裁决的结果也不同,谁能告诉我。公理何在,建党100周年,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绵阳市大市社保局为什么不让单位补缴社保。
       90年之前视同缴费的年限单位未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后需要支付赔偿,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

丁秀琴   初级会计师     证件号码:510***        管理号: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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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5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城社保局收了视同缴费期间1989年9月-1991.07的个人费用,至今没给任何原始单据。

 楼主| 发表于 2023-8-26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参加社会保险之前,凡是在公有制单位包括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当然也包括部队工作的年限,均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只要是1993年建立社保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合同制工人,有个人原始档案,档案中有当年、当地劳动局计划指标招工登记表,或合同制计划招工登记表,有入厂登记表,“视同缴费年限”就以此为依据认定。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视同缴费年限是算作单位缴费的

      2022年4月8日流体物理研究所庭后才肯出示2004年10月14日  第260号1/1记账凭证,单位和个人的缴费部分,其他应付款明细账1-173丁秀琴交养老保险,个人金额74.76元,中国工商银行客户存款对账单,10-15转账支票转账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金额450341.59元。流体物理研究所补缴了大集体职工的社保,并加盖了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财务处的公章鲜章,为什么绵阳大市社保局在我办理退休时跟我说只要补交社保就可以了。2022年4月11日,我拿着加盖鲜章的记账凭证,加盖鲜章其他应付款明细及加盖鲜章中国工商银行客户存款对账单找了绵阳大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和科长,科长说转账给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并没有转账给绵阳大市社保局,科长说要办理转移手续,所以他们没办法补2年工龄。随后我又跑了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果是财务说,她们换财务了,工作太忙,没时间去查2004年的账,让我不要报太大的希望,到底怎么回事,我个人无权查社保局的账,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让单位出面查账。只有两个社保局内部清楚。我跑了单位和2个社保局无数多次,流体物理研究所人事科工作能力太差,形象太差,员工缴了社保,单位缴了社保,1989.09-1991.07事实用工2年,这2年工龄居然被绵阳大市社保局无情删除。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形象太差,太不负责任,财务不想查账,不想出具社保转移手续。因此本人实名制曾经举报中央巡视组,希望引起各单位的重视,提高工作效率。
        票据已显示流体物理研究所转账明细,已转账给科学城社保局,但是科学城社保局和绵阳市大市社保局还在踢皮球,我只想追回两年工龄,希望两个社保局尽快办理,作为社保局,在疫情期间,随便删减员工工龄,没有信用可言,请问如果国家社保局都成了自由市场,以后灵活就业人员,谁敢再继续缴社保,和商业保险又有什么区别。
      经多次勾通,2023年7月21日我到科学城社保局找过会计袁老师,她拒绝出示科学城社保局养老保险记账凭证原始单据、科学城社保局其他应付款明细账、科学城社保局银行存款对账单,我要求复印一下原始单据或者手机拍张照片,袁老师说所有单据全部转到大市社保局,她没有任何票据,这就是她查账的结果,谎言,科学城社保局从2004年6月以后到目前为止没有给我出示任何有关转账到大市社保局原始凭证,这就是我丢失2年工龄的真正原因。不给票据还理直气壮,邱老师还说让我找法院起诉。
       我是一个初级会计师,却被科学城社保局的会计坑,同行坑同行,还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言,科学城社保局的前任会计没有职业道德,收了我个人账户74.76元,却没有给我出具任何手续和票据。 还找借口删我在流体物理研究所的两年工龄,我不关心科学城社保局的资金流向,要求不高,只要求找回这两年的工龄,不过分吧,现任会计袁老师却不肯让我复印原始单据。
       2022年5月17日,我曾经打过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无热线,咨询,只需要单位证明就可以审核退休工龄,科学城社保局工作人员却非要说人社事档案,我自己都记不得到底找了科学城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科财务会计多少次,碰到过曾经的同事郜振萍,况且她在流体物理研究所的工龄比我还短,同样也没有人事档案,只有单位证明,她同样算了退休工龄,我问科学城社保局局长和涪城区大市社保局负责人,我说郜钲萍能算退休工龄,我89.09.01-1991.07之间的工龄为什么不能算退休工龄,两个社保局的负责人无话可说。2023年7月28日,退休工资补发了7个月的工资,但是仍然没有补89.09.01-1991.07之间的工龄,为什么会这样?
        2023年7月31日,去过科学城社保局,未见到科学城社保局局长,隔壁办事人员说社保局放高温假了。2023年8月8日,又去了科学城社保局,科学城社保局局长办办公室大门紧闭,还是未见到科学城社保局局长。要求科学城社保局出具书面证据怎么这么难?
       2023年08月18日,科学城社保局局长说我找她也没用,她也要到下面了解,她让我去找科学城行政服务中心的李主任,2023年08月22日没见到李主任,见到了科学城社保局财务袁老师,我问袁老师怎么样了?上周去时刚好郜振萍在李主任办公室,袁老师也在,她今天居然对我说她们打了电话没人接。今天我可是明说了绵阳市大市社保局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招工手续。单位证明单位盖了鲜章,事实用工。第二个方案就是要原始单据,即收据。收据一市三联,三联有统一的编号代码,收据第一联存根联,流体物理研究所作为存根,收据第二联流体物理研究所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其他应付款明细的附件即收据,收据第三联交给了科学城社保局,作为科学城社保局记账凭证——其他应付款明细附件(原始单据),所以流体物理研究所给我们员工的只是记账凭证,会计和出纳签章,我个人也签字了,所以我个人交了费却没有收据。请科学城社保局财务把记账凭证、其他应付款明细的附件收据(原始单据)给我用手机拍个照片就可以了,我打印出来,交给大市社保局即可,为什么要个原始单据这么难?一年多了,跑了无数多趟,科学城社保局不愿意出示原始单据,我1989.09.01-1991.07之间的工龄还是没有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23-8-2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23年08月23日-24日,我找了科学城社保局李红莲主任,科学城社保局财务拿出的是伪造的非原始单据,财务收了钱,不给缴费人原始单据,这是什么行为?财务拿出的非原始单据忽悠人,李主任居然不制止不纠正财务的过错,属于包庇行为?一年多了,我找了科学城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无数多次,他们找借口删除我视同缴费两年期间的工龄,视同缴费不需要缴费,都认同工龄。而科学城社保局收了费用,不给缴费人收据,流体物理研究所开了单位证明,科学城社保局还是不认可,不确认,拒绝在单位证明上签字盖章,也不找证人,办事拖沓,还借口删除缴费期间的工龄,请问这是什么行为?科学城社保局局长对面办公室助理今天局然对我说是不给你办?请问这是谁给她的权利?绵阳市大市社保局让我找缴费原始单据,只要缴纳缴费原始单据,绵阳市大市社保局认同我视同缴费的工龄,但科学城社保局拒绝出示缴费原始单据,拒绝出示转移票据,科学城社保局相关办事工作人员扮演着小丑的角色,这是什么行为?违法了。

 楼主| 发表于 2023-8-26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单位证明盖了鲜章就相当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事实用工,而且同事都在九院,确实不理解科学城社保为什么不认可。我找科学城社保局财务要了一年的原始单据,袁老师居然只提供一张与原始单据无关的非原始单据。不理解科学城社保局财务为什么不配合,所有的养老保险经办人员都是为了删减我1989.09-1991.07之间视同缴费期限,故意拖延时间。我在这2年期间,在流体物理研究所上了班,养老险个人部分1989.09-1991.07费用2004年补缴了费用,仲裁之后才知道费用流体物理研究所转给了科学城社保局。两个社保局在扯皮,大市社保局说科学城社保局没有转移手续。更不理解科学城社保局收到费用,为什么不给我原始单据,现在天天找科学城社保局财务无果,找科学城社保局局长无数多次,找李主任多次,还是拒绝出具原始单据。无语。科学城社保局财务为社保局为什么不主动给缴费人票据,追着要都不给。科学城社保局确实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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