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全市民办学校每学期收费标准”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全市共有民办中小学校(不含幼儿园)58所,因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适龄儿童减少,部分民办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已停止招收起始年级新生。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7号)和《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和民办学校办学成本监审情况,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会同教育部门核定具体标准。经初步统计,我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各项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达州天立学校、达州东辰学校、达州铭仁园学校、大竹县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达州外国语学校、渠县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等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学校学费标准为10000-16000元/生.期。达州新世纪学校、达州巨全双语学校、通川区新佳创中英文学校、达州耀华育才学校、宣汉宏远学校、大竹县精英学校、渠县崇德实验学校、万源北附实验学校等部分民办学校学费标准为3000-9500元/生.期,其他农村民办学校学费标准在3000元/生.期以下。
二、住宿费。部分住宿条件较好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为600-950元/生.期,大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为300-600元/生.期,其他农村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在300元/生.期以下。
三、伙食费。根据学生实际就餐情况,由学校据实收取,不得营利。
四、课后服务费。由各县(市、区)发改部门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会同教育部门核定具体标准,全市课后服务费不超过190元/生.月。
五、其他代收费。根据相关规定,教辅材料费、军训服装及校服费、教辅材料费、教材费(高中阶段)、作业本费(高中阶段)等费用属于代收费,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原则,由学校据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还有未尽事宜,欢迎您拨打达州市教育局电话0818—3090969。
达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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