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为gh_349b924ba8bc,帐号主体为个人,于2019年1月27日注册“新注册公众号”,2019年1月28日“新注册公众号”改名“银汉鹊桥仙”,2019年12月24日“银汉鹊桥仙”改名“四川银河”,该个人微信公众号简介为“报道城乡老百姓身边的那些正能量的事和优秀传统文化......。”该公众号自注册以来,累计发布帖文192编,其中大部分均为网络复制转载内容。关于个人微信公众号“四川银河”存在以下几点违法违规行为: 1.公众号“四川银河”帖文中均以“【四川银河网】新媒体李国章文稿”进行标注,经查工商注册信息均无关于“四川银河网”注册企业,属于虚假机构或组织。经查李国章为蓬安县七夕文化研究会法定代表人,蓬安县七夕文化研究会为社会团体组织类型,李国章无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无资格从事新闻采编和新闻采访。上述行为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违法违规行为“恶意假冒、仿冒或者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 2.该公众号于2023年9月6日19:02表布题目为“孔北川任营山县委副书记,提名任县长”帖文,该新闻由川观新闻记者张斌于2023年9月6日16:36由四川观察表布。公众号“四川银河”在发布“孔北川任营山县委副书记,提名任县长”帖文时未标明转载来源,同时又妄冠以“【四川银河网】新媒体李国章文稿”。该行为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 3.公众号“四川银河”logo盗用四川广播电视台红色台标,恶意篡改四川广播电视台红色台标,将四川广播电视台红色台标进行裁剪将冠以增加“四川银河网”字样,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具有攀附四川电视台商誉的主观故意。 4.个人微信公众号“四川银河”注册名称与注册人真实职业信息不相符的问题,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在账号名称信息中擅自使用“四川”行政区划地理名称,同时使用四川电视台台标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不得有下列情形的第(二)款“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第(四)款“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 针对公众号“四川银河”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已过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https://www.scjb.gov.cn/)涉“自媒体”乱象举报专区进行举报。个人微信公众号“四川银河”涉嫌假冒仿冒四川电视台新闻媒体和虚构“四川银河网”,是涉“自媒体”乱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相关网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敬请等候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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