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322|评论: 0

[安岳新闻] 复议申请书:请求确认华严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违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9-10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郑和志 确认限期拆房违法之诉一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郑和志,男,汉族,1974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华严镇龙圆村
3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102--,手机号1354---

被申请人:安岳县华严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岳县华严老街48号
法定代表人:该镇镇长
复议请求:

确认安岳县华严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华严府拆决(2023)3号违法;依法撤
销该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23年9月1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华严镇人民政府制发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华严

府拆决(2023)3号。该决定书称:郑和志:你于2019年10月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

在安岳县华严镇龙圆村3组88号修建二层钢结构建筑物,建筑占地面积391.48平方米,建筑面积

923.04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四

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你于2023年9月4日前自行拆除位于华严

镇龙圆村3组88号修建的面积923.04平方米二层钢架结构建筑物......逾期不拆除将依法予以强制

拆除,所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制发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华严府拆决(2023)3号违法,

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特依法申请上级政府行政复议,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如上复议请求。

此致

安岳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郑和志

附件:本申请书副本一份、申请人身份证、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