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 关于麻辣论坛反映“巴中执法局,二问 东方鑫村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经营”情况的回复 网友“李本清”: 您好! 您反映“巴中执法局,二问“东方鑫村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经营”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19年5月30日巴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巴中市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第二点明确:移交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承担在建工程消防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第三点明确:移交时间自2019年4月23日起。而东方鑫村项目在2015年之前已交付使用,2017年12月25日,原公安消防大队对该项目的消防问题也签署了意见。 2015年8月14日,东方鑫村项目纳入巴中市巴州区房屋“两证”遗留问题处理。2017年9月5日,巴中市巴州区信访工作联席会明确了该项目消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过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对消防问题的整改和原消防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后,2017年12月25日,原公安消防大队在《巴中市巴州区房屋“两证”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遗留问题现场调查表》上签署了意见:“经现场检查和功能测试,该项目设置的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完整有效,工程投入使用后,业主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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