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世杰,身份证号513721*******7531.家住广纳镇铜钵山村光明一社,现有人口四人,原住址在现养老院西100米处(现张忠木(以下简称张)房子处),当时把老房子卖掉,现向政府申请新宅基地一处。
当时选择卖掉老房子的原因:父母离婚后我就跟随父亲外出务工,母亲则带着姐姐也相继离家出走,导致老房子无人居住,遭到了贼惦记,把能用得上的东西全部偷走了,后来我和父亲回家看到无落脚的地方(现房子主人住在我们老房子处),张看到有人偷东西,便心生一记在屋内篝一堆浓烟,这才避免全偷的可能,得知真相后父亲便选择售于张
后来我和父亲继续外出务工(期间在家自学一段时间便跟随继母前往河南学习),到了09年结婚,11年育有一女,在宝贝成长过程中遭遇疾病的困扰,前后花掉积蓄30万+也未能留住美好的青春,15年继母也离逝我们全家便回到通江租房子居住(妹妹在通江中学上学)在16年我们迎来新的宝宝,然而在成长过程中不会讲话(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2021年会自主表达了),又相继花掉积蓄8万多。随后和父亲分户,自己独立抚养孩子,19年迎来第二个宝宝,二宝至今为止仍不能自主表达意思
现大宝已经到了上一年级的年龄,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自己工作工资低,无能力购房,没有房子居住,所以向政府申请宅基地一处自主建房,好有落脚之处,在6月左右有向村上申请宅基地一事,但村上答复一是自己选择宅基地,然后向村上报备再实地勘察有无违反耕地原则。作为一个长期跟随父亲在外的游子,不清楚自己所在村庄哪些地方属于红线范围。二是在老房子边上继续修建,就不需要新的宅基地。然后在政府修建养老院时,已经把路占完,只留下一米5左右靠近悬崖边连摩托车自行车都不能通行的小路(以前养老院处住一户人,我们通行都是走的院子里,老人家(一儿智力有问题)一家三口离逝后,政府后来修的养老院。出行都不方便更别说在原住址新建房屋了。
期间向农业农村振兴局也申请过,领导不是在开会就是在下乡,一直未能联系到。所以才在这上面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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