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里有3.5千瓦的充电桩?慢充充电桩一般是七千瓦,约等于90—140平方米的一户住宅的设计电力容量,因为成都市电力设计标准90—140平方米的一户住宅总电力容量为6—8千瓦,也就是说装一个自用充电桩相当于增加一户业主,这将大大增加供电设施负荷,极易造成高低压设施损伤,而目前大多数小区电力设施属全体业主共有,将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接维修费!其实大多数物业不愿意盖章同意的原因是安全管理责任的增加,按照谁批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充电桩或者新能源汽车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肯定会倒追企业责任,因为是你批准同意的!而第三方机构能有效解决安全、电容等问题,但相应的费用肯定比自用充电桩高,这是矛盾的焦点。广大业主不同意第三方机构安装充电桩,其实是对比的方式不太准确,如只单纯看电费,一目了然,但忽略了第三方机构在前期设施建设、使用中的维护保养、安全保险、对小区电力设施的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及能有效解决小区更多业主充电需求的优势,而个人自用充电桩安全责任要个人自己负责(有的责任是我们业主无法承担的,比如因充电桩或者新能源汽车燃烧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设施设备包括线路都要我们业主自己维护,保养,维修,而我们大部分人不具备专业技术,时间和意识。这就需要政府再优化政策,国家电网等国企再降低门槛,因为这个需要物业公司盖章同意的规定就是国家电网规定的,同时要加强宣传,把自用充电桩和统建统管充电桩的优点缺点给老百姓讲透,讲明白,讲到位,让广大业主自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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