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给“彩云追云7278”网友上一课: 帖文中提到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而加以传播。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不包括个人】,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入罪标准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加重处罚情节为“造成严重后果”。
直白点说,就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保护的社会,不是保护你个人的。不要用这罪用那罪“吓唬”别人。多学法律确实没错,据了解,你也是党员,建议根据《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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