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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网络言论不当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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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言论不当怎么处罚来源:华律网整理2023-06-02136 人看过

ico_doc.png lable_tit.png 报告编号:NO.202306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当前社会中,我国公民是可以在网络上发表个人言论的,但发表个人言论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造谣、不得侮辱诽谤他人。那么,网络言论不当怎么处罚?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言论不当怎么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依照《[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治安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据《[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刑法》处五年以下[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有期徒刑、[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拘役或[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侮辱罪】【[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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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言论[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侵权要到哪个法院起诉

网络言论侵权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害不可估量,此时作为受害一方肯定想到法院起诉维权,但究竟去哪个法院起诉可能就没几个人可以准确说出,通常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地为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我国[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确知道哪里属于侵权地,尤其是网络侵权行为中,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针对日益活跃的网络侵权,专门就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界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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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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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 08: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低质量贴文就不要发了,已经多次被编辑移至版务区了。
相关的法律责任,不需要你所谓的“法律土专家”来科普。天成少爷完全不构成你所谓的“不实言论”。
如果你觉得被侵权,你法院起诉就好了,不要在论坛浪费大家时间。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右鞋 发表于 2023-10-2 08:14
这样的低质量贴文就不要发了,已经多次被编辑移至版务区了。
相关的法律责任,不需要你所谓的“法律土专家 ...

你的说法,代表不了法庭,只能代表你自己。多谢。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右鞋 发表于 2023-10-2 08:14
这样的低质量贴文就不要发了,已经多次被编辑移至版务区了。
相关的法律责任,不需要你所谓的“法律土专家 ...

觉得你是个人才,理论水平,逻辑思维。应该是社会学硕士,博士之类。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我不是二等公民吧?

发表于 2023-10-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费给“彩云追云7278”网友上一课:
帖文中提到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而加以传播。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不包括个人】,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入罪标准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加重处罚情节为“造成严重后果”。

直白点说,就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保护的社会,不是保护你个人的。不要用这罪用那罪“吓唬”别人。多学法律确实没错,据了解,你也是党员,建议根据《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发表于 2023-10-2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彩云追月7278 发表于 2023-10-2 08:18
你的说法,代表不了法庭,只能代表你自己。多谢。

我从来都是只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从来没有代表过其它人。
到是你,天天代表这个代表那个。
“我们”你要不代表其它网友,当时就建议你改成“我”。
你要恐惧,那是做了不该做的说了不该说的才会恐惧。
我也是一直提倡的是“言论自由 但一定要遵纪守法”,你发表的帖子和回帖,虽然我看到是有点反感,但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受论坛管理规则管理就可以了,比如编辑删帖、移到版务区等等。
但如果有违法行为,就如上次泄露其它个人隐私信息,所有人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
代表.jpg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右鞋 发表于 2023-10-2 09:31
我从来都是只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从来没有代表过其它人。
到是你,天天代表这个代表那个。
“我们” ...

为什么,蓬安麻辣网友有泄漏个人信息,你不报警?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aloos 发表于 2023-10-2 09:08
免费给“彩云追云7278”网友上一课:帖文中提到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 ...

我没有吓唬别人,我请求公安机关调查。以公安机关调查为准。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右鞋 发表于 2023-10-2 09:31
我从来都是只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从来没有代表过其它人。
到是你,天天代表这个代表那个。
“我们” ...

两人以上,算我们吧?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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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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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image.png 这怎么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image.png 这又怎么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image.png image.png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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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翻旧账,黑历史?怎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各位?

发表于 2023-10-2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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