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为何如此多
《参考消息》《收益大于风险令贪官有恃无恐》的文章说:“贪官飞蛾扑火,一个接一个地腐败,主要是现行体制对贪官太客气了。”“由于利益大于风险,因此中国贪官也成为最有恃无恐的一群。”说得有道理。但为什么现行体制会对贪官太客气,让贪腐官员利益大于风险;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原因在政府行政缺乏了国家主人——人民的监督。
人就是高等动物,凡动物都有私心欲望,会为自己好,必然就会干损人利己的事;看动物无不奉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而人又由于能力超强,如果像其他动物一样,弱肉强食起来,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人类社会必须要有政府的治理。每个社会中人,必须要生活在法律制度的规则之中,要有法律制度的约束。这样,才能确保人们规规矩矩做人做事;不干损人利己的事。例如,老百姓不抢劫、强奸;政府官员不滥用乱用手中权力,贪污腐败。从而确保正常的社会秩序,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
但政府官员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法律制度掌握的他们手中,是需要他们来实行的。光靠法律制度约束他们,是还不行的。因为政府官员用法律制度约束自己和自己人时,就有可能出现权力、关系网等等的干扰,导致徇私枉法,包庇纵容,使法律制度在政府官员手中,得不到一丝不苟地实行;甚至还会被扭曲、架空,束之高阁不实行了。因此,要政府官员能够像老百姓一样受到法律制度约束;违法违规时,也能受到法律制度的惩罚。必须要对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给予监督。就是如果政府官员滥用乱用权力,对自己人不按法律制度办事,徇私枉法,包庇纵容时。人民能够处罚他们;至少叫他们下去,不让他们工作了。如此,政府官员工作有了风险机制,滥用乱用权力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自己人时,至少就要被开除撤职了。当然就只有规规矩矩用权,无论对人对已,都能一丝不苟按法律制度办事,将法律制度切实实行好;而不敢滥用乱用权力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自己人,让他们逃避法律的制裁了。权力、关系网就统统都不起作用了。你怕得罪同事,得罪领导;可你得罪了国家主人——人民,他们要你滚蛋的。孰轻孰重,谁不明白这样?就能确保法律制度, 对每个社会中人有用,无论对官、对民都能起作用。法律制度就能够约束好每个社会中人;民能约束好,官也能约束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民就都能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了。
当老百姓没有了法律制度的约束时,例如战争年代,社会处于动乱之中,没有了政府的治理,地方成政治真空状态。立即就会盗贼蜂起,土匪横行;杀人放火,奸淫掳掠,要成为社会常态。老百姓就要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了。而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百姓,为了活命,也会当起土匪强盗来。于是,土匪强盗就要多如牛毛了。并且,这时当土匪强盗,也没有了耻辱感;反而会成为一种职业。看我家乡常宁,上世纪四十年代由于战争原因,导致地方差不多成了政治真空状态;当然不完全是政治真空状态,还有政府在治理着。立即,土匪组织就应运而生,现在常宁的老百姓,还能记起王国民、欧阳根这些土匪头目的名字。我湾里就有个叫刘锋刚的人,参加了王国民的土匪组织。此时的他,不仅不感到羞耻;反而在别人面前高人一等起来,谁都不敢惹他,好像他是当官了。
同理,当政府官员手中权力缺乏了应有的监督,导致权力、关系网盛行,让法律制度对政府官员难有有效约束时。政府官员又何尝不会滥用乱用手中权力,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等,而致贪污腐败呢?你贪、我贪、大家贪,贪官当然就要多起来了。
衡阳柏坊铜矿 唐铁云 2011-01-13 16: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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