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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水费欠费超6个月将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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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8
抄表是外包,得付费吧?得转嫁到住户身上吧?现在天然气都在各小区建了群,可以连在一起,两个月一报数啊,或者换个智能水表,充值啊,水费只见涨没降过,设施设备却不见维护更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8
哪位大领导来给他们找点事做吧,他们是闲出来的病呀!还征求意见?不是说最聪明的人都是有编制的吗?怎么会出这种没头没脑的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8
自来水为啥整一个中兴公司这种二道贩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我就奇怪这是为资本服务,还是为百姓服务,是谁想出来的,欠一分钱也六个月注销吗?要是停老百姓停水怎么赔偿?我们国家水资源真被外国人人控制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如果是自来水公司的原因造成的水费欠缴,这个该怎么处理呢?特别是一些散户的水表怎样规范,防止用户的损失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因成都自来水厂接管岷江水厂用户,成都水厂说升级系统,一年了交不了水费,到营业厅去了多次,供水热线发了几次,都没人处理,不交费半年就销户,成都自来水厂这就是霸王条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批脸都不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是通知了用户,还是没有通知用户?如果没有其他问题,就可以?如果有供水公司,服务不到位,就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恶意欠费还是特殊情况欠费应该区别对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为人民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不应销户,应该通知用户欠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名正言顺的欺压老百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撤户你们把房子买了吧!霸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09
一家独大、没有竞争、水费越来越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10
直接市自来水公司就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10
别必要注销吧!有的是租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10
不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10
不是先交钱在用吗?不是欠费自己断水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6:10
我个人认为应分类管理:α用户正常使用!但未按时交费!b用户长期或间段性长期末使用供水,而是几个月或更长时间才回家使用短时供水,(长期在易地务工者,或在易地经商户),C因其它不确定因素长期不在家的!故而建议分类管理和着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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