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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水费欠费超6个月将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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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8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司法局获悉,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成都市司法局将《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计8章,分别是总则、规划与建设、设施运行维护、城乡供水运营服务、城乡用水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如用户发现结算水表损坏或计量失准的,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予以修复或者更换。

用户应当按时缴纳水费。用户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应当按照供水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户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中止供水。用户中止供水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未结清欠费的,供水企业可以实施销户处理。用户缴清水费和违约金的,供水企业应当自收到水费和违约金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恢复正常供水。

另外,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并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关于供水安全和供水服务的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在收到用户投诉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与用户沟通,进行核查;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用户作出答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饮用水水源、损坏供水设施以及其他影响供水安全的行为和问题进行投诉和举报。
*禁止危害供水安全行为

第二十八条有关供水安全的条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危害供水安全的行为:

(一)盗用或者转供公共供水;

(二)擅自改变用水类别;

(三)擅自损坏公共供水管网或者在公共供水管道上接管用水、装泵抽水;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

(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六)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七)擅自启闭公共供水设施以及园林、环卫、消防等公共专用用水设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供水安全的行为。

*不缴水费6月后仍欠费 将销户处理

第三十九条有关水表计量以及第四十条有关水费缴纳关系到用户的基本利益,办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规定。

如用户发现结算水表损坏或计量失准的,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予以修复或者更换。结算水表损坏不能计量的,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供水合同约定的方式估算水费;供水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用水量估算水费。

用户应当按时缴纳水费。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城乡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并使用统一的收费凭证。用户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应当按照供水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户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用户中止供水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未结清欠费的,供水企业可以实施销户处理。用户缴清水费和违约金的,供水企业应当自收到水费和违约金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恢复正常供水。

*用户投诉1日内沟通 7日内答复

第四十八条有关社会监督的条款规定: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并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关于供水安全和供水服务的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供水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用户反映的水压、水质、服务质量等问题或异常情况,并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在收到用户投诉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与用户沟通,进行核查;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用户作出答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饮用水水源、损坏供水设施以及其他影响供水安全的行为和问题进行投诉和举报。


征集时间:

2023年9月28日至10月30日

反馈方式:

1.在成都市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专栏提出宝贵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2.信函请寄至: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成都市司法局立法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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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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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28
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28
销户后能恢复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29
这是征求意见?你这明明就是通知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0
既然这样做,那就请将每户入门独立水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0
垄断生意谁垄断谁说了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1
六个月能欠多少吨水啊?搞得兴师动众吗?六个月能欠多少钱?一天坐在那里没事想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1
谁给你们耀武扬威的权利?为民服务的单位能大言不惭的给主人销户。不想干,放开私营,分分钟钟干的比你们漂亮也便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1
水公司去抢人吧,你们又挣一大别开户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4
我们入户时交550元/户呢,基本上活不起,才会欠,或者是外出务工,农民工们年头出门,年尾到家才结数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4
不同意!半年时间太短,可以廷长至两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6
这就是垄断生意,店大欺客。六个月就销户,这是谁给你的权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6
没人性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6
能不能把水表换成智能充费表,水公司的电话号码能不能公布一下,水表是每月抄表吗?还是两个月抄一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6
欠费你们连个短信通知都没有,长期不在家的人根本不知道,so,不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6
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7
水费越收越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7
我们这边水费都是物管收的,用户缴了物管不缴给你们,难道你停用户水吗?还是整个小区都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7
一点都不和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8 11:37
水费不是提前缴费吗?欠费就停水呀?为什么要销户,销户退开户费吗?欠费了你就不能发消息提醒吗?你不提醒怎么知道欠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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