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北路三段39号,中诚·山水印象A区住宅的4栋1单元旁被门市的业主私自在共有墙体开了门洞,该小区物业和辖区执法局均视而不见,该门市业主视法律如白纸,践踏群众利益;若每个门市都如此效仿向小区开门洞,其后果不堪设想,在新时代的中国还出现如此霸权行径,实在令人心寒。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款,商户私自开门到小区已经违反了以下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权利人、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用途使用房地产,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商户私自开门到小区可能被视为改变规划用途。
2.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和环境卫生。”商户私自开门可能破坏了小区的秩序和环境卫生。
3.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二)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三)擅自挖掘、占用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请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管管此等霸权行径和歪风邪气,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