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省委第十巡视组反映绵阳市住建委甩锅推萎、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胡作非为等问题,结果还是住建委自己处理自己,回复是已经有处理意见,不予受理(图)。请问:
1、住建委回复过我反映的问题吗?请出示你们针对我反映问题的回复。我反映的问题是事实吗?我是否存在无中生有、诬陷等行为?我反映的问题是否根据你们的处理意见提出来的?
2、之前你们忽悠我,建议我向纪委反映住建委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我向纪委反映后还是住建委信访部门自己处理自己,符合相关法律吗?你们在忽悠老百姓?纪委和政府是一家?住建委有纪检部门吗?政府部门胡作非为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才有人管?
3、我通过正规途径反映住建委处理信访问题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你们回应的是之前作出过处理,我不能质疑并反映政府部门行政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
4、我之前要求你们对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解释,你们不依法依规回应,之后指出你们不作为、乱作为、甩锅推萎,我反映的是同一问题?你们不受理的法律依据?
5、对于老百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问题,你们可以答非所问、东拉西扯,甚至直接不予受理,以后老百姓就不能再反映了,谁给你们的权力,你们就是这样愚弄老百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