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24|评论: 0

四川多地陆续启动第四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0-9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多个市州消防部门了解到,多地已陆续启动今年第四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其中,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招录21人,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招录46人,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招录95人,泸州市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37人。
具体情况如下:
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度第四季度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健全我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度第四季度招录聘用制消防员21名,其中自贡市森林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1名、驾驶员1名(汽修专业),自流井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2名、驾驶员1名,贡井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2名,沿滩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7名、驾驶员5名,大安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驾驶员1名,高新区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1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岗位条件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
持有A1驾驶证并实际驾驶相应车辆5年以上的,或其他情况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车船驾驶(车辆驾驶证B2级以上)、汽车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人员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备注:
1.有管理队伍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部队退役人员,拥有化学、物理、水电、体育、文艺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具备医疗急救、电气维修或车辆维修等技能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经在消防队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8.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9.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10.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11.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13.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14.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15.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1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战斗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日常工作。
驾驶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及战斗员的相关岗位职责。
四、工作地点、时间及待遇
工作地点:自流井区、贡井区、沿滩区、大安区、高新区。
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按照准军事化管理。
待遇:
1.购六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事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
2.享受年度体检和带薪休假,每月8天不定时休息。
3.在职期间,表现优秀人员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冲锋舟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等)。
4.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统一保障,统一配发执勤服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8(咨询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期间拨0813-8117129)逾期不再补报(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聘用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1.本人蓝底、近期1寸免冠照;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学历证书;4.退役证书;5.招聘岗位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需驾驶证照片、复印件或扫描件。)打包投递至邮箱121261737@qq.com(邮件备注姓名、报名岗位及年龄等),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联系电话:0813-8117129。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4.咨询方式: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电话在工作时间咨询。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征信核查、政审。应聘人员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参加应聘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比70%,面试成绩占比30%。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和征信核查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录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电话通知,进入考核环节。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   
(四)面试和心理测试
1.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2.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和“不合格”。
地点为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由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直接交体检医院收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征信核查和政治审查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成绩总分排名情况确定拟聘用(待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个人征信核查和政治审查,合格后,在本招录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三个月,其中支队统一组织1个月(在培训中对作风松散懈怠、违规违纪、考核不合格、身体思想不适宜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签订合同),大队自行组织2个月。培训内容为体能、消防救援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期满进行考核。
(八)聘用
培训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培训期即试用期,培训期仅发放试用期工资。
六、使用管理
1.根据消防工作职业特点,对招聘人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培训教育,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对日常实行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
3.对违法、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依法予以辞退。
4.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按照准军事化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 0813-8117192。
八、相关注意事项
1.选择工作地点: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工作地点后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招考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本招录公告发布网站进行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4.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征信核查、政治审查、报到等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6.本公告未尽事宜和相关政策由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
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招录总数46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9名,消防文员7名,具体招录计划如下:
(一)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2名;
(二)西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名(战斗员8名、驾驶员3名、通讯员2名),消防文员2名;
(三)仁和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名
(四)米易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4名(战斗员10名、驾驶员4名)。
(五)盐边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名,消防文员2名;
(六)钒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名,消防文员1名;
(七)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驾驶员3名)。

二、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录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审查合格。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3.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4.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中国公民,男性,年满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部队及消防服役经历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消防文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中国公民,男女不限,年满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专业不限,已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

(二)同等情况优先、放宽条件
退役军人、具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游泳救生、舟艇驾驶、绳索技术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人才,如持有A1有效驾驶证、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等级证书的运动员等,经研究决定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不得报名条件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2.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曾被消防救援队伍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曾考取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
3.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面颈部有纹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纹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纹身的。
4.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1)及个人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QQ邮箱(949483225@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资料”。
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将纸质档的报名资料交至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809号,攀枝花公园旁)五楼516办公室。

(三)报名需准备的资料
网上报名需准备的资料:
1.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队伍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1份。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4.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5.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
6.个人征信报告1份。
现场报名需准备的资料:
1.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队伍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1份。
4.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复印件1份。
6.个人征信报告1份。
声明:以上提供的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微信公众号(攀枝花消防)发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2.其他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1.考试项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面试;消防文员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所有考试项目均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报考者应携带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2.体能测试内容: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依据《消防救援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设定,具体项目是: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
3.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等。
4.面试:主要包括个人自我陈述和现场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
5.成绩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消防文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消防文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6.体检: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消防救援支队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如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政治审核:报名人员需接受政治考核,进行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政治审查。

四、工作制度及待遇
(一)正式聘用人员执行各单位专职队伍工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定级定档增资。
(二)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三)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8小时上班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周末节假日正常休息,如有特殊任务另行安排。
(四)工作满一年后,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五)单位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鞋帽等,每年组织免费体检1次。

五、岗位分配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分配,原则上按志愿分配到其报考单位工作。如选择服从调剂,按程序在全市专职消防队伍中进行调配。对于拒不服从调配的,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依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此次招录公告通过微信公众号(攀枝花消防)、攀西人才网发布,后续的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等环节及相关事宜均通过市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攀枝花消防)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陆查看相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录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3508230835
15181285197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攀枝花消防.png

*******************************************************
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四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95名。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四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身高165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3.消防文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水域救援、高空救援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优先考虑;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人才(如持有A1有效驾驶证、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等级证书的运动员等),经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批准可以放宽年龄;
7.服从调剂分配;
8.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职高、中专视为高中同等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得报考;
8.身体有纹身者;
9.本人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或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依法解除的;
10.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12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投递简历形式进行报名。
投递简历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2.学历证书;3.退役证书(退役军人提供);4.无犯罪记录证明;5.个人征信报告;6.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提供))打包投递至邮箱(邮件备注:姓名+岗位代码),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未按要求投递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需按照选择的岗位代码认真填报邮箱账号,避免简历投递错误。后续招聘环节均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1.宜宾市叙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21-622224)
咨询电话:0831-6610119
邮箱账号:443828012@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集体街108号(城中央南山星城后面)
2.江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31)
咨询电话:0831-2637119
邮箱账号: xueyu.chow@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500号
3.长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41-622243)
咨询电话:0831-4630119
邮箱账号:2817565590@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曙光村7组11号
4.高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51-622253)
咨询电话:0831-5852119
邮箱账号:1784102420@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迎宾路155号
5.筠连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61-622262)
咨询电话:0831-7868119
邮箱账号:2665311124@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白鹤街23号
6.珙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71-622273)
咨询电话:0831-3967119
邮箱账号:2050519831@qq.com
单位地址:珙县巡场镇河口村1社111号(芙蓉滨江小区旁)
7.兴文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81)
咨询电话:0831-8821119
邮箱账号:2540251194@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石海西路878号
8.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271-622273)
咨询电话:0831-5882006、0831-5882000
邮箱账号:453823037@qq.com
单位地址:屏山县屏山镇新市分流区天宁路1号
9.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622301)
咨询电话:0831-7192103
邮箱账号:2356799081@qq.com
单位地址:宜宾临港经开区黄桷坪大道79号
10.宜宾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大队(岗位代码:622311-622314)
咨询电话:0831-4980299
邮箱账号:740283030@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竹海镇高坝村村公所
(三)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取消招聘资格。
(四)填报信息:报考者提前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好证件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录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选的投递资料进行网上初审。简历内容结果以首次投递为准,重复投递无效。报名人员提供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其中报考消防车驾驶员、消防通讯员、消防宣传员和会计助理员岗位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报考消防文员岗位需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三)体能测试项目
考生统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严禁穿钉鞋,严禁携带移动通讯设备、坚硬物品或佩戴饰品、手表等金属饰品进入考核现场。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科目: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总成绩按60分计算,4个考核科目各占15分。有2项考核科目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科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和10米×4往返跑。(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
2.消防文员考核科目:参考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项目“入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总成绩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科目:屈腿仰卧起坐、 5×10 米折返和坐位体前屈。(考核标准详见附件4)
(三)面试和心理测试
1.面试比例。根据参考人员测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消防文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政府专职队员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和“不合格”。每人仅有1次测试机会,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2.消防文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平均成绩×1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人员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通过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二)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站)凭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请仔细阅读《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四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四)本批次招聘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五)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六)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拥有对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2023年招录第3号)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组织
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37名(战斗员30名,驾驶员7名),其中,战斗员:高校毕业生10名、退役士兵10名、社会青年10名。当某类别人员招录不足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驾驶员7名,不区分类别。培训合格后,定向分配至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救援站(含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且服从工作地点调动。
本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统一组织,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实施。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四)战斗员:截至2023年10月15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
驾驶员:截至2023年10月15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I、A2或B2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士兵为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名地点为:叙永县环城北路623号(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2楼208办公室,0830-655000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

四、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
(一)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驾驶员岗位适应性测试为消防车实地操作。
(三)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名,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按招录计划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名单。
(一)体格检查。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如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不合格者,按分类排名情况依次递补,并对递补对象开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3)、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招录计划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入职训练及考核管理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历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检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程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对违反纪律者,依法予以辞退。

九、职业优待和工资待遇
职业优待按照《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记二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记一等功;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授予荣誉称号。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30-3129073。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