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各位领导: 大家好! 近几年来,来龙小学在学校领导的带领,各位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来龙小学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也有很多现象让我及许多老师大为不解,很是困惑,现列举如下。 1.2023年春期学校酿了几撮酒听说约600斤左右,放在离学校约2公里左右的一个老师家,不知这酒领导喝完了吗,还剩多少斤?这酿酒要多少钱,经费从何来?这期又酿没?学校也不公示解释一下! 2.学校部分领导经常在上班期间接受宴请,喝酒、打牌,这符合中央的八项规定吗? 3.学校已经将村校一二年级学生、老师全部收到中心校,而这些老师的待遇还是村校老师的待遇,这符合国家的政策吗? 4.学校新闻报道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服务合同,每年服务费几千元,而学校班子成员每写一条报道还从课后服务经费中给写报道的人100元报道费,这样双边拿钱,合理吗?这个新闻报道不应该是办公室工作的一部分吗,领了班子津贴,签订了报道服务费,为什么还要拿这么高的费用,而初三老师每补一节课才多少钱? 5.学校食堂收归学校管理后,每期还给食堂规理人员管理费共计10000-15000元左右,这个管理费从何而来,倒底该不该给这些管理费?以前不是说食堂是服务吗,为什么还要给管理费? 6.学校每年的绩效核算有制度,而核算时根本不按制度核算,以前部分钱想给谁划几百就是几百,核算结果也不公示,这样操作可以吗?这样会调动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吗? 7.学校有几个公益岗位,但很少见到这些公益岗位的人到学校上班,一周难见到学校上班一两次。来龙小学倒底有几个公益岗位?是哪几个?他们倒底为学校分担的是些什么事,该不该来上班? ...... 凡此种种,心中不解太多,也不知该问谁,该向哪个部门,哪个领导反应,希望能借此平台,能让相关领导给予适当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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