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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热点事件] 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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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7
重典治乱!搞个专项治理,把烈性犬全部赶走,还市民平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7
杀狗吃肉是最好的办法,谁的狗伤人则杀狗主人及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7
城市里所有犬都不能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7
早就该规范养宠物行为了,特别是大型犬和烈性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7
还好找到了犬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7
建议出门戴嘴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7
养狗确实问题多多,虽然有证,但是伤人、狗屎比比皆发生,城市最好不准养狗,养狗人素质很差,狗在他眼里比人重要,公共场所万达商场及其它地方经常有带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7
养狗的,先把自己的“养”好!我这里说的是人品和法纪意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7
这条狗必须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7
今天最好的消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6
狗的特性所决定它是畜牲,根本不具有丝毫的人性。社会对养宠物的宽容度应该是有所收窄。不能再放任哪些一时冲动的养宠欲望泛滥以危害社会。赞同将不文明养犬及养宠物纳入社会失信管理。对伤人的宠物主人,不论伤害程度都应视情进行治安处罚,重者适当追究刑责。同时依法剥夺其终身养犬的权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6
法律只是对低层人有用,如果本事伴是咬高层人的孩了可能当时就找到了,拿国家的高新奉禄,只混工作日。那当老百姓的痛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6
当地公安这都破不了案,当地公安就真的不作为了。必定是在小区,保安也应该清楚是谁家的,这个小区没有保安吗,保安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6
看都不赶看呀!心都痛死了,太气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6
长期和猫狗生活,它身上的螨虫会钻入到人体皮肤上,某个部位就会红肿,痒,皮开肉烂,不好治疗,相当可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6
近年来犬只咬人伤人事件不断发生,养犬主人不拴狗绳遛狗已成为普现象,仅有的各地方政府的有关条例已远不适合当下,建议各级人大抓紧立法,实施城市养狗禁令或作出更加明确的限定,对狗伤人的狗主人追究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6
为什么禁养田园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6
为什么禁养田园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6
不戴口罩,,不牵狗绳的通通拉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55
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严惩不贷,明知恶狗会伤人,而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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