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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热点事件] 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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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13
对这些养狗的要重罚,穷养狗,富养鸟这一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11
早该如此!禁养大型犬,见一只逮一只,逮一只杀一只!狗咬了人,狗主人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07
特讨厌养狗不栓绳子的人,多年前我和我爸都被狗咬过,我爸还是被几条狗围着咬咬得严重,狗主人啥都没管 ,那时我还是小孩住在农村,我被狗咬了疫苗都没有打,恨不得把狗给他打死,现在也很讨厌狗,经常在外面看到那些养大型犬的不栓绳,有时从小孩旁边过都会把我们吓一跳,那个狗主人她还觉得她多不得了了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07
法规太软,一纸空文。一句话:自己动手,灭杀一切乱串狗!灭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06
明明是人的错误要这些流浪狗来买单,把个人行为演变成社会行为,明明是人违法养了禁养犬,放养罗威纳和动物园跑出来一只狼是一回事,不去抓源头关掉这些繁殖贩卖烈犬的狗场,而是去捕杀这些无辜的流浪狗,可笑至极!这些流浪狗何错之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04
都是说的好,没有执行,我们这边大狗出门未牵蝇,吓到路上的行人,问养狗人为什么不牵绳,养狗人还骂到咬到了没有,咬了老子有的是钱…国家公务员就是这样子的吗??`举报综合执法部门,不但未解决,还说你们未什么不录视频,没有证据无法解决,何况养狗那家是当的领导,最后不了了之…养狗的人多半是公务员,有钱的老板,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只有受欺负……执法部门看高睬低,上面说的下面从来不执行…………希望国家v禁止养大小犬,或者划一片养犬地区,爱养犬人都生活在那里,不许放出来,我们怕犬的也不进去就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03
上次有一个女司机,撞了一个没牵绳子的狗,被狗主人索赔,交警还给女司机定为肇事逃逸怎么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03
建议养狗得考个饲养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01
咬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01
都是说的好,没有执行,我们这边大狗出门未牵蝇,吓到路上的行人,问养狗人为什么不牵绳,养狗人还骂到咬到了没有,咬了老子有的是钱…国家公务员就是这样子的吗??`举报综合执法部门,不但未解决,还说你们未什么不录视频,没有证据无法解决,何况养狗那家是当的领导,最后不了了之…养狗的人多半是公务员,有钱的老板,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只有受欺负……执法部门看高睬低,上面说的下面从来不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00
软弱的法规靠不住!自己动手,灭杀小区一切乱串大狗,保护老人和孩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2:00
国家立法狗伤人视为狗主故意杀人罪承担刑责和民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1:59
一个狗咬人都这么大的反应,也没见犯罪分子全枪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1:59
郫都区周边乡镇有很多养大犬!很吓人!!时不时还没牵绳,带笼!!也无人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1:58
做的好,南充跟上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1:58
“ 若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放任犬只失去控制产生危险,就是犯罪行为。“公共场合,不牵狗绳,大型犬不戴嘴套造成严重伤害,狗主人需要负刑事责任。过去是一赔了事,伤害成本很低。” ”

此话有问题,不能坐等事故发生。重大隐患就是事故,“公共场合,不牵狗绳,大型犬不戴嘴套”就该判刑并予以高额经济罚款,发生危害行为罪加三等,和酒驾、贩毒等行为一样要主动预防并将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1:56
城市养犬真的很让人不舒服,小区里半夜犬吠闹得心慌,绿化里狗粪……让人闹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1:55
去巴勒斯坦看看建议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1:55
早该立法!!还等再伤人吗???还等出人命吗???政府!执法!如何保证公民!市民!的出行安全!!为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8 21:54
看来,你是所谓的爱狗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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