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成都也有14个年头了,一向老老实实的经营,以前认为只要老老实实的经营,少赚点钱也无所谓,但事实却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样,2019年,我公司基本帐户突然被冻结,我们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于是致电银行,银行回复说是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来冻结的,于是去联系法院,才知道我们被卷了一起民间借贷官司,有人私刻了我们公司公章和股东会决议为债务人作了担保,担保金额400多万,其实这个案子来来回回都整了很久了,直到我们的帐户被冻结,我们才知道这事,我们的法人股东从来都没接到过法院的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换句话说,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完全就是在审理一起和我们毫无关系的案子,案子涉及原告毫不知情,居然也被开庭审理了,直到帐户被法院冻结。我们知道情况后,马上向成都市公安局双楠派出所报案,等了一下午就登了个记,至今没有任何回复,那个私刻我们公章的人至今逍遥法外,后来我们又陆续被划走了款项,这些款项是我们客户的,导致我们的客户又起诉我们,以前辛苦建立的信用体系瞬间崩塌,导致公司处于停业破产的边缘,这就是我们诚实经营的代价,这就是那个私刻公章伪造股东会决议的违法成本,这还是我们信赖的法制体系吗?法院连基本的当事人都不联系一下就开庭审理,让我们背上这样一口大锅,压得我们踹不过气来,好端端一个公司就这样被搞熄火了。我想问问,我们的司法体系到底是是保护谁?我们的法制体系到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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