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你反映的关于“邦泰天著一期与南湖丽景十字路口斑马线设计不合理”问题,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交警大队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实现南湖路整体交通人车分离,安全有序,效率平衡原则,对南湖路横向过街进行统一规范设置。 一、南湖路14个过街点位优化后,平均过街间距由324m缩短至267m,大大缩短人行过街距离。龙苑街路口(市残疾康复中心与南湖丽景间)人行斑马线,距离西侧西林街斑马线270m,距离东侧南华东街路口斑马线230m,满足《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第10.3条,次干路人行过街设施的间距宜为150m~300m的要求。 二、按照规划布局和路网结构条件,在市一医院康复中心位置,设置有一对港湾式公交车站,按照《城市交通标志和标线规范》12.9.2条,站台前后30m范围内,不宜设置人行横道,若此人行斑马线由龙苑街路口东侧移至西侧,距离公交车站点仅15m,容易出现公交车在礼让行人时遮挡后方车辆行车视距,极易引发车辆撞击人行的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实现紫薇路整体交通人车分离,安全有序,效率平衡原则,对紫薇路路横向过街进行统一规范设置。 三、根据GB50688-201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当无中央分隔带且不设防撞护栏时,应在中间带设分隔栏杆,栏杆净高不宜低于1.10m,在有行人穿行的断口处,应逐渐降低护栏高度,且不高于0.70m,降低后的长度不应小于停车视距。 在此衷心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回复。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交警大队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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