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兴跃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乐山市市中区兴跃家庭农场《乐山市市中区兴跃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兴跃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兴跃家庭农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TvWFos30hUiEACN3paLFw 提取码:yemi);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DqOkoAuL8-vda_XA9ie-g 提取码:g4sw);验收意见(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X6yONPQwYPobF7ZlhzeFQ 提取码:h3af)。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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