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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自媒体人曝光官商勾结被诉侵权今天二审,对方律师庭内庭外缺失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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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6日,根据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安排,自媒体人李飞和女商人周敏名誉纠纷案二审已于10月26日在网上开庭。本案详见文章《向辉礼官商勾结被曝光后,自媒体人却被起诉名誉侵权》,链接:


一、庭审仅29分钟,二审法官继续剥夺“辅助型第三人”和“担责型第三人”刘良彬的诉讼参与权

庭审原计划26日上午9点30分开始,但由于参与诉讼各方都很早就进入网上庭审间,法官决定将开庭时间提前至9点14分。庭审开始后,法官总结了周敏的请求权基础是追究发布者的侵权责任,但法官却以周敏追究的是发布者的侵权责任,不告文章全部信息源头和文章当事人为由,完全无视《民事诉讼法》第59条关于第三人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再次贸然驳回了追加刘良彬为第三人的申请,李飞想请问法官:周敏说不告刘良彬你们就听她的,你们依法审理的职能何在?刘良彬是委托李飞无偿代为撰写并发布相关案件文章,案涉网文全是李飞和刘良彬共同完成后在刘良彬本人同意后发布,刘良彬承诺所提供信息源绝对真实客观,以及保证对所有李飞发布文章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他不是民诉法规定的第三人是什么?

而且,只有刘良彬才能陈述清楚他被向辉礼帮助周敏侵占合法权益的贯穿多年来的事实,只有刘良彬才能找到亲自参与过向辉礼指使的帮助周敏和侵害刘良彬行动的参与者,以及领受向辉礼侵害刘良彬不法命令的亲历者,只有刘良彬才能提供他多年来掌握的证据,案件基础事实才能查清。

其中,大量涉及向辉礼安排宜宾市纪委某前常委包庇已被刑事立案的犯罪嫌疑人李华平(周敏丈夫),还涉及向辉礼为了构陷刘良彬在高县干部大会上恐吓全县干部必须配合他打击刘良彬,以及向辉礼指使宜宾市纪委某室原主任通过司法局恐吓某律师作伪证陷害刘良彬等等,这些亲历者都向刘良彬表示他们愿意依法配合组织一切调查,并在任何司法机关需要时配合作证。
当然,也包括这些亲历者愿意在李飞和周敏的名誉权纠纷中,出庭指证向辉礼违法乱纪帮助周敏获益,由此达到两人存在亲密关系、密切关系的证据闭环目的,一个厅级高官冒着身陷囹圄的风险来帮你非法获利,这还不是亲密关系那什么才是亲密关系?

但,由于法官一错再错,坚持排除刘良彬第三人的诉讼参与权,极大加重了李飞的举证责任,导致李飞举证不能,导致周敏和向辉礼的关系无法被查清,导致案件重要事实无法被查清。

二、周敏的律师缺失职业底线,当庭对李飞实施碰瓷加人身攻击,庭外更是歪曲事实在微信炒作案件

庭审中,周敏的两名律师,四川方策律师所的郭刚和赵宇飞连自己的摄像头都不敢开,只开了麦克风,躲在镜头后面大肆人身攻击李飞。

在辩论阶段,周敏的律师(注:由于两人都躲在镜头后,李飞无法分辨哪段话是这两人中的谁说的)当庭污蔑李飞为刘良彬的“打手”,称李飞是对周敏进行侮辱、抹黑、诽谤。如果说客观描述向辉礼和周敏存在不法利益关系属于“侵权”,那么周敏的律师当庭攻击李飞为“打手”,是否更是属于“侵权”。

更为不当的是,周敏的律师竟然将一审都没有被法院采纳的碰瓷行为在二审法庭继续碰瓷,他当庭掐头去尾再次碰瓷,称李飞文章描述的“偶尔同居关系”是侵犯周敏名誉权,请读者特别注意的是,这个“偶尔同居关系”是原文中的“周敏以白条委托其偶尔同居男友李华平.....”,和向辉礼完全无关,对方律师竟然拿描述李华平的内容想蒙混过关转嫁为李飞对周敏和向辉礼的描述。
事实上,李华平现在就是周敏的丈夫(以前两人就是同居男女朋友,一审都没有认定文章介绍周敏李华平偶尔同居属于侵权),在今年8月30日刘良彬起诉周敏股权纠纷案二审中,李华平就是以周敏丈夫的身份作为周敏的代理人全程参加诉讼,宜宾中院有委托手续和庭审记录,铁证都在宜宾中院摆着的,周敏和她的律师竟然还敢再次碰瓷。

除了庭审中的碰瓷和人身攻击外,庭外郭刚更是歪曲事实炒作案件,郭刚在26日下午14点27分发微信朋友圈,对本案进行了严重歪曲事实的介绍,虽然没点名是周敏和李飞案,但一致的承办法院图片,同一天上午的时间,同一天同一样的案由,郭刚律师总不可能一个上午在成铁中院进行两个名誉侵权案庭审吧,足以认定郭刚是在炒作本案。

郭刚的朋友圈文字歪曲事实,称一方是“雇”自媒体写手,那就请郭刚拿出刘良彬出钱雇佣李飞的证据,毫无证据就污名化对方当事人,这样的律师底线在哪里?对案件的介绍也是极不客观,刘良彬是去年就依法对周敏0元购股权提起诉讼且今年5月一审胜诉,目前二审等待判决中。同时,刘良彬作为有大量事实依据支撑的受害者,公开喊冤有什么错?宜宾去年包括向辉礼在内的6名市领导被留置调查,可见此前宜宾一些贪腐势力对刘良彬案的阻碍多大,一个被害得家破人亡,巨额财产损失的人为了冲破黑幕,将自己的冤情至于阳光下,客观地以公开求公正有何不可,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





目前,郭刚再删除朋友圈已经没用了,毕竟律师都懂如何固定腾讯证据,李飞将通过依法获取腾讯微信后台信息,来对郭刚进行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追责。

三、李飞将向四川省检察院成铁分院反映本案审理存在的问题,并将申请法庭调查向辉礼案件查处中涉及周敏的情况

庭后,李飞认为法官的观点严重有失偏颇,无视法律规定,坚决拒绝必要诉讼参与人刘良彬参加诉讼一事,将于近日依法向四川省检察院成铁分院反映,申请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民事案件的过程监督。

并且,李飞还将书面申请成铁中院向宜宾市纪委、眉山市监委、眉山市检察院调查核实向辉礼案件查办中涉及周敏的部分内容(注:宜宾市纪委承担对向辉礼纪律审查,眉山市监委承担对向辉礼涉嫌犯罪的监察调查,眉山市检察院承担对犯罪嫌疑人向辉礼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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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6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郭刚,四川宜宾筠连人,以前是教师,现在在成都做律师,律师在法律框架内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法庭上不能对对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庭外更不能在网络公开平台发布不实言论炒作案件。这是起码的职业素养问题。

发表于 2023-10-26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容易了,有太多的人颠倒黑白了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6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闹钟响叮当 发表于 2023-10-26 22:48
太不容易了,有太多的人颠倒黑白了

官场贪腐势力的余毒盘根错节,完全根治很难,现在阻力还是很大

发表于 2023-10-26 23: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郭刚还曾和某官方记者设局,套路受害人10万块钱律师费。

发表于 2023-10-27 07: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责能部门应设专人,调查自媒体举报的事件。对真实可用的进行奖励,侦破。对于不实,造谣的虚假事件,进行批评教育,惩罚或刑责。这样能清洁网络,也能侦破不少案件。

发表于 2023-10-27 1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10-27 16: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左为郭刚律师,右为赵宇飞律师,照片来源官媒封面新闻以前的一篇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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