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凤北街道江湾城二期左岸7-1-301业主在她家次卧室外架空层违规乱搭乱建10.2平方的违法建筑已有一年半载之久;然而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下!市城管一大队四中队部分工作人员却:欺上满下!弄虚作假!此违章建筑至今都没拆除。而且美其明曰(乱搭乱建是为了美化生活环境)!究竟是什么人在此违建建筑事件中充当“保护伞”?事情经过如下:
在(2022年5月10号)物业向市城管执法局反映。违建业主正在她家次卧室外架空层上搭建钢结构架10.2平方)。事后经市执法一大队四中队何勇队长等工作员到现场执法。认定为违章建筑10.2平方。然而事隔一年多后;10.20号市长热线回复违建业主在2023年10月14号自行拆除了铺设在违建钢结构架上大部分木板(约7.8平)。但事实并非如此(下边图片为证)据目测最多自行拆除了铺在钢结架上5平方木板。详情见拆除部分木板后图(如下)。但是你们在10.27号市长热线又回复:违建业主说余下违章建筑(乱搭建的钢结构架及没拆除完的木工板)是为了美化生活环境?而且你们四中队不知是那位领导却认可这一说法(不在继续执法拆除其它违章建筑)。余下的违章建筑是为了美化环境?简直荒唐之极!难道乱搭建的钢结构架不是违章建筑?难道美化生活环境就可以乱搭乱建?
美化生活环境就可以影响小区的整体的生活环境;影响我家的安全!消防!隐私!偷盗(此违章建筑紧靠我家主要活动的生活阳台上)。
再次希望执法局的领导们“执政为公””执法为民”秉公执法!还老百姓一定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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