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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0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广福物业,你们凭什么如此坑害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大溪村农户?
2013年,由于政府重大工程需要,回风大溪村实地农户整体拆迁,拆迁安置房建在天誉旁边,也就是现在的大溪佳苑,没经过大溪村农户同意的情况下,进驻了物业(广福物业),从去年10月份左右开始,回风办事处通知村民接房,接房的时候,一是没有住房检验合格证二是证没有房产证,忽悠农户说,不久就会办下来三是每套房必须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并且是按每平方米1.2元收费,比国家一级物业收费标准还高(国家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为1.00元/平米,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为0.75元/平米,三级物业收费标准为0.50元/平米,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为0.35元/平米),请问你们的依据是什么?四是每套房收取1000元的保证金,请问你们依据又是什么?大溪佳苑属于回风大溪村农户的拆迁安置房,是由于重大市政工程而拆迁的,按相关规定,属于拆迁安置房小区的,是有政府统一管理的,一般不收取物业费。(网上可查),请问广福物业,你们进驻大溪佳苑经过大溪村村民同意了吗?又是谁授意你们收取物业费的?并且还收那么高!你们凭什么收取农民的费用? 所以,我在这里为大溪村农户呼吁,农民呼吁,希望相关部门给大溪村所有农户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说法!


好久没有来看,已经回复了,我个人认为这个回复纯粹是忽悠!



关键的问题,恐怕有关领导没有搞清楚,大溪家苑的住户是农民啊,他们离开了土地,没有其他收入,很多人生活困难,收取物业费算不算给他们额外增加负担?收取的保证金说退也没有退,要说抵扣物业费,凭什么没有看到的服务要先收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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