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税务局: 盐源县鸿泰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盐源县鸿泰项目约10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开发项目中,通过虚假账务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和偷逃巨额的土地增值税。 基本情况:盐源县鸿泰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了盐源县鸿泰项目约10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开发,楼面地价约600元/平,项目公司盐源县国投公司投资股份占比30%,盐源县竹林树公司投资股份占比70%。项目中商铺约占30%,约30000平方米,盐源县同类商业商铺单价约20000-30000元/平米,其余为电梯住宅楼 ,同类住宅单价约3000-4000元/平米。 项目开发完成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缴实际交缴土地增值税只有100多万元,严重违背商业房地产开发税负常理。请上级税务主管部门进行税务稽查,现提供部分线索和证据: 1、 鸿泰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通过其控股股东盐源县竹林树公司股东人员控制项目建安和监理公司,虚增大量不合常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建材成本,虚增上亿元建安成本。 2、 通过向盐源县竹林树公司股东人员和家属低价贱卖转移鸿泰公司优质财产。以市场价10-20%的价格向胡聪友、胡聪元、胡聪纷、贺云龙、范金素、马智等关系人贱卖转移约8000平米优质商铺。 3、 通过和盐源县竹林树公司股东人员和家属签定房产赊租合同等虚假合同,以市场价20-30%的价格转移鸿泰公司优质商铺财产再进行市场转卖。 4、 通过贿赂盐源县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偷税逃税。盐源县税务局公职人员范金素从盐源鸿泰公司成立起即以当时其未成年儿子马智名义入股盐源县竹林树公司,后其一直以化名范金云和其子马智之名,以工资、奖金、费用报销、分红等名义收受鸿泰公司巨额贿赂,帮助鸿泰公司偷税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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