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廷富曾因在某单位内部食堂违规组织吃喝、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车辆等问题,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1年9月18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2021年春节前,曾廷富在内江水文测报中心食堂内违规组织私人聚餐,包括曾廷富在内共10人参加,期间使用飞天茅台酒4瓶、南京牌香烟(九五细支)2条。经查,此次聚餐的餐费(不含烟酒)650元由内江水文测报中心食堂承担,使用的高档烟酒由参与聚餐人员提供。此外,在曾廷富担任资中县委书记期间,在已配备保障用车的情况下,县委办还以公务用车的名义租用1辆丰田汉兰达,专门供曾廷富使用。2021年7月,曾廷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另行处理,餐费已主动退赔。
曾廷富简历
曾廷富,男,汉族,1967年1月生,四川隆昌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1993年1月,先后在隆昌师范附属小学、隆昌县委组织部工作;
1993年1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共青团隆昌县委副书记、书记,龙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2002年12月至2005年7月,任隆昌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5年7月至2009年9月,历任资中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2009年9月至2017年3月,历任内江经济开发区党组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3月至2021年1月,任资中县委书记;
2021年1月至今,任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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