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严禁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
07-24 18:03
国新办7月24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表示,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专门一章提及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其中对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作出详细安排。
韩俊强调,要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现行政策是允许探索农民这“三权”自愿有偿退出办法的,但是一定要稳慎进行。以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为例,总的政策基调是,出台这方面的有关政策一定要稳慎,不能刮风,花个几万块钱就彻底买断了,对农民的长远利益未必就是划算的,这方面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一定要为农民的长远利益着想。
韩俊表示,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法律上界定的是非常清楚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我们的所有法律在这点上讲的是非常清楚的,政策要求也是非常明确的。在这一点上,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
韩俊表示,《决定》讲得非常明确,现行政策是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这方面各地可以积极探索,让农民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韩俊说,“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是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要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这方面首先要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受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这是一项非常重大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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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源:国新网、界面新闻、鲁中晨报、中国三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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