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医学专业论坛见到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说的是我国的宗教可能空前发展,现在的小学课程已有“道法”课了。偶见此帖确实有点诧异,但也一看了之,第二天又发现此帖过了若干帖后才有另一网友回复此帖,说此“道法”非宗教之“道法”,而是《道德与法治》课的简称!后来查了一下,小学、初中都有《道德与法治》简称“道法”这门课程,这就确实有点意思了!这里谈谈个人的理解。
先说“道法”,有两个含义:
一是古代哲学概念,其由来久远,最早源于2500多年以前春秋时期楚国(一说为陈国)人老子李耳的哲学思想,老子是中国古代哲学流派道家的创始人,他的《道德经》廿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大意是,有一种物体混沌无边际、无象无音、浑然一体,早在开天辟地之前它就已经存在。它独一无二,无双无对,永远不会改变,却又周流于万物永远不会停止,它可以作为世间天地万物乃至宇宙的根本与规律。我不知它究竟何名,于是用“道”来作为它的名,勉强的称其为“大”。这个“大”,不停地运化,也就是说它无处不在、无远不至,穿行于古往今来、八荒六合,到达极远处(指万物生成之后)又自然返回于原初。正因为道是如此无穷无尽,既生成宇宙万物,又使万物回归道,所以说道很大,而顺从于道的天、地、人也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效法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道就顺应自然而然。
“道”字在《道德经》中出现了73次,开篇第1章第1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直到第25章这里才对什么是道作了解释,并引出了道法的概念。
这里所说的道法,有两层含义:首先是道、法各义,道是指天地万物乃至宇宙的根本与运行规律;法有效法、遵循、依据、顺应等含义。再是总的含义,指宇宙自然的基本法则、秩序与规律性,还有道理法度与遵循法律的含义。
二是宗教学概念,泛指宗教的学说与法术,包括道教的教义、道教的法术、佛教的佛法都称为道法。起源于东汉的国产宗教道教尊道家老子为始祖,《道德经》为道教经典,又名《道德真经》,使用道法一词也就自然而然了。
总之哲学的道法概念深奥难懂,宗教的道法概念浅显易明,平常人们所说的道法主要是指后者。
现代中小学课程把《道德与法治》简称为“道法”课虽然与与古代哲学与宗教的“道法”文字相同,但含义不同,这个“道法”就属于第三个含义──现代教育学概念。
为了明确道法的教育学概念,再说说“道德”。道德本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最早也是一个哲学概念。道德一词,在汉语中可追溯到前文所述春秋时期思想家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一书,其51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其中“道”如前文所述,是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但,德的本意实为遵循道的规律来自身发展变化的事物。在当时道与德是两个概念,属于哲学范畴,书名虽为道德经,原文分上下两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1至37章在前,第38章之后为《德经》,并分为81章。全书81章并无“道德”一词。
“道德”二字连用始于比老子晚200余年的战国晚期赵国思想家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
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
现在所说的道德是一个社会学概念: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
道德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 。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在中小学的《道德与法制》是一个义务教育学科,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也是落实这个《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全民道德素质从娃娃抓起的一门重要课程。这门课程是基于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以正确的政治思想、道德规范和法治规范对学生进行循序渐进的系统化教育,在道德教育中发挥法制教育对道德的促进作用,在法制教育中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使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培养学生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所以说把《道德与法制》课程简称为“道法”是现代教育学概念,也许是教育部门的创新性简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