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南充市医疗保障局、西充县人民政府、西充县医障保障局、西充县医疗保障中心: 我妻,出生于1973年11月25日.四川省西充县人。已在户籍地西充县具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 2020年9月到上海就职至今,入职当月就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因已年过40岁,根据国发办【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上海建立了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和临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 ,按 国发办【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条的规定,上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转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在上海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应转移到户籍所在地。 2023年11月15日致电西充县医疗保险中心电话0817-4236668,工作人员答复:要求上海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必须在我妻子50岁以前即2023年11月25日之前转入到户籍所在地。经查,西充县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的回复是根据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在南充市外参加职工医保的,符合我市职工医保参保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可转入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规定。2023年11月15日当事人要求工作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会保障局办理了退工登记,停止了在上海的社会保险缴费。当事人在上海的社会保险缴交至2023年的10月份截止。当事人同日通过网络支付的方式成功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交了在四川2023年11月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806.66元,2023年11月份、12月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23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866.66元。同日通过国家养老关系转移申请网络平台提交了从上海市松江区社会保险中心转出到转入机构四川省西充县社保中心的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的申请,但一直处于审核中,2023年11月20日上海市12345调查回复上海松江社保中心没有接受到西充县社保中心的审核反馈,当事人与西充县社保中心联系,上海收到了西充社保中心的审核,但因上海方2023年10月份的社保尝在扣费途中,上海方回复待扣款10月份社保扣费成功再申请转出。2023年11月15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申请从上海市松江医疗保障中心转出到转入机构四川省西充县医疗保障中心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未成功。2023年11月16日拔打西充县医疗保险中心电话得到的回复是:当事人在上海市松江区的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还存在,只要上海市松江区停止了,西充县医保中心就可以接受转移。 当事人致电上海市松江区社保中心电话021-57822660、通过上海市12345转接到上海市松江医疗保障中心的电话答复以及到上海市松江区的社保中心和医疗保障中心的窗口人员答复均为:1、上海市职工医疗基本保险关系的转移是需要职工社保转出之后方能转出;2、上海市2023年10月份的社保扣费是在2023年的11月份;3、上海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在2023年11月15日停止了社保缴费,医保要在停止缴费45个工作日后才能停止,到2023年的12月底医保帐户才能自动封存,没有权限进行人工提前封存医疗帐户;4、从上海市转出的职工医疗保险到全国各地多次发生延后的情况,都是由转入接受地等待而后成功转出;5、全国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没有需在未在法定退休前转接的限制,至于当事人的医保转移接续接受问题请与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根据医保办发〔2021〕43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而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在南充市外参加职工医保的,符合我市职工医保参保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可转入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规定。南充市增加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这一点就不符合医保办发〔2021〕43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现仍在单位就职,就职单位按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那必须至少提前两个月在上海停止社会保险缴费,如此操作,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按照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与很多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具有实际操作性,那么,当事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无法转移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接续,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上位法大于下位法的原则,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当,应当予以修改。 本人将此事已通过四川省12345和南充市12345的途径反应到了相关部门及单位, 也通过国务院官网反应到国务院及国家医保局。要求当事人在上海的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入户籍所在地西充县医疗保障中心,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谢谢 一个中国公民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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