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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给南充市政府、市医局、西充县政府、县医保局、西充县医疗保障中心的一封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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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人民政府、南充市医疗保障局、西充县人民政府、西充县医障保障局、西充县医疗保障中心:
我妻,出生于19731125.四川省西充县人。已在户籍地西充县具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
  20209月到上海就职至今,入职当月就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因已年过40岁,根据国发办【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上海建立了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和临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 ,按 国发办【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条的规定,上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转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在上海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应转移到户籍所在地。
   20231115日致电西充县医疗保险中心电话0817-4236668,工作人员答复:要求上海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必须在我妻子50岁以前即20231125日之前转入到户籍所在地。经查,西充县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的回复是根据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在南充市外参加职工医保的,符合我市职工医保参保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可转入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规定。20231115日当事人要求工作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会保障局办理了退工登记,停止了在上海的社会保险缴费。当事人在上海的社会保险缴交至2023年的10月份截止。当事人同日通过网络支付的方式成功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交了在四川202311月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806.66元,202311月份、12月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23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866.66元。同日通过国家养老关系转移申请网络平台提交了从上海市松江区社会保险中心转出到转入机构四川省西充县社保中心的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的申请,但一直处于审核中,20231120日上海市12345调查回复上海松江社保中心没有接受到西充县社保中心的审核反馈,当事人与西充县社保中心联系,上海收到了西充社保中心的审核,但因上海方202310月份的社保尝在扣费途中,上海方回复待扣款10月份社保扣费成功再申请转出。20231115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申请从上海市松江医疗保障中心转出到转入机构四川省西充县医疗保障中心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未成功。20231116日拔打西充县医疗保险中心电话得到的回复是:当事人在上海市松江区的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还存在,只要上海市松江区停止了,西充县医保中心就可以接受转移。
  当事人致电上海市松江区社保中心电话021-57822660、通过上海市12345转接到上海市松江医疗保障中心的电话答复以及到上海市松江区的社保中心和医疗保障中心的窗口人员答复均为:1、上海市职工医疗基本保险关系的转移是需要职工社保转出之后方能转出;2、上海市202310月份的社保扣费是在2023年的11月份;3、上海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在20231115日停止了社保缴费,医保要在停止缴费45个工作日后才能停止,到2023年的12月底医保帐户才能自动封存,没有权限进行人工提前封存医疗帐户;4、从上海市转出的职工医疗保险到全国各地多次发生延后的情况,都是由转入接受地等待而后成功转出;5、全国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没有需在未在法定退休前转接的限制,至于当事人的医保转移接续接受问题请与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根据医保办发〔202143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而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在南充市外参加职工医保的,符合我市职工医保参保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可转入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规定。南充市增加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这一点就不符合医保办发〔202143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现仍在单位就职,就职单位按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那必须至少提前两个月在上海停止社会保险缴费,如此操作,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按照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与很多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具有实际操作性,那么,当事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无法转移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接续,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上位法大于下位法的原则,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当,应当予以修改。   
本人将此事已通过四川省12345和南充市12345的途径反应到了相关部门及单位, 也通过国务院官网反应到国务院及国家医保局。要求当事人在上海的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入户籍所在地西充县医疗保障中心,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谢谢
                                                 一个中国公民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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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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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7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关于医保转移的问题已收悉。经西充县医疗保障局核实后,现回复如下:
2023年11月27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告知,经您妻子参保地医保部门证实,您所反映情况属实,您妻子在上海的医保关系可在当地停止参保后进行医保关系转移,请您及时进行办理。后续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西充县医疗保障局0817-3957155、4222005、4236668详询,谢谢。

                             西充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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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1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1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1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县政府办@西充县医保局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1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医保局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1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政府办: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第十八条第一款:在南充市外参加职工医保的,符合我市职工医保参保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可转入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规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这个就导致与很多法律法规相抵触与冲突,无法操作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1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政府办:请贵办就此贴给予回复。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1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政府办: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这个文件本身就是贵办所发,请给予回复。
发表于 2023-11-21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字真的很长,网络时代这么长的文字,没有看下去的念头,所以,希望你的事情能顺利吧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1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3-11-21 15:29
文字真的很长,网络时代这么长的文字,没有看下去的念头,所以,希望你的事情能顺利吧

感谢你的关注,主要是要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不然说不清。谢谢你。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2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政府办:《立法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转移接续办法,现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3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政府办:我查了川内的成都市、绵阳市、广元市、达州市、宜宾市、泸州市、遂宁市等关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都是按照医保办发〔2021〕43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来操作的,而南充却要加上一个“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导致与很多法律法规相抵触与冲突不能形成法律法规的连贯性、可操作性,给市民造成多少的不便,浪费了多少的运行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3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府办发〔2022〕31 号《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网址:
https://www.so.com/link?m=u8LDga ... %2ByyKm7I5W1A2NA%3D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3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网址:
http://www.nhsa.gov.cn/art/2021/11/26/art_104_7414.html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3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网址
http://xzfg.moj.gov.cn/front/law ... D%E6%9D%A1%E4%BE%8B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医保转移就是古书记在任市长期间批准发布的。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3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分管医疗保障的副市长:欧阳梅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任洁平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4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对《南充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管理办法》审查的建议截图
图片1.png

发表于 2023-11-24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退休工资还高,你是吃饱了没事干,你回来退休,为啥要转回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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