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5122|评论: 3

[群众呼声] 城市综合执法局不作为,摊位乱摆当“便民点”[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2-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DC4635334EE74907E35DC1EEDF01BC9.png      大英县百花街道路改建后成了摆摊卖菜的街道,执法部门不作为,认为现在摆的摊位太多,管理难度大,于是说该条街道是设置的“便民点”,他们的依据是遂宁市城管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开放城市公共空间支持市城区商业主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指导意见》支持住宅小区临时设摊。指导意见里面明确规定 1、前提是不扰民,现在每天早上四点就开始吵闹,严重影响这条街居民的生活。2、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附近,并不是整条街,现严重影响了交通及消防安全。3、百花街的上面交通街、下面三岔街均是摆摊卖菜的,百花街没有执法局所谓的“便民”的需求!

   请问执法部门改建道路就是为了摆摊设点吗???强烈要求恢复改建前的面貌。撤走摊贩。百花街上面的交通上街、下面的三岔街均是卖菜的点位,请问是谁的需求让你们设置的“便民点”,是不是管理不下来的都是“便民点”?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2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3-12-12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县综合执法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放城市公共空间支持市城区商业主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遂城管办发〔2023〕9号)文件,支持住宅小区临时设摊,大量商贩自行前往交通上街、三岔街、花石街、百花街等各个路段进行借道摆摊。利用周边大型农贸市场,辐射周边街道形成便民生活服务圈,对农户卖蔬果和周边群众买蔬果提供双向便利。同时,为缓解经济压力、就业压力,现全国各地已开放“地摊经济”,一是有效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二是有助于促进就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保障无业居民收入;三是有利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地方经济注入烟火气。县综合执法局严格管理摆摊商贩在线内有序摆摊、禁止噪音扰民,及时制止摆摊时出现的不文明行为,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大量农户为售卖农产品自行前往该路段进行临时摆摊设点,但因个别农户为占据摆摊优势位置,所以在凌晨4时就到达该处,造成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每天早上7:30均已前往各个路段进行规范及引导,要求商户线内摆摊、低分贝售卖、预留消防通道,及时制止不文明摆摊行为。同时,向各个农户宣传临时摆摊区开放时间,禁止较早前往该处占位和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县综合执法局现已加强对临时摆摊区秩序的管理,约谈“噪音大户”,提高巡查频次。各个农户在该处摆摊时均是在不影响通行区域内,并留出通道。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继续优化管理方案,面对面宣讲政策法规、利民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前往临时摆摊区或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既改善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又满足商贩市民的经营消费需求,实现城市管理和商贩、市民三方和谐共赢。
如您还有有疑问或再有夜间噪音扰民,请及时拨打县综合执法局热线电话(电话:0825-7888000)进行咨询或举报。
       感谢您的留言!
满意(1)
不满意(1)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局回复禁止较早前往占位和大声喧哗,每天早上四点仍有很多摊贩在此摆摊喧哗,请问是怎么禁止的?每天早上7:30分也未见执法人员在现场!!!!

发表于 2024-5-16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农夫摆摊设点,他(她)们卖的产品合格吗?出了问题谁买单?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