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蓬安县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标准的透明度,按照《四川省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川办函〔2003〕140号)、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54号)、市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公布南充市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23〕34号)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公安、自规、教育等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不断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公示栏、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公示到乡镇、村组,做到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公示牌(栏)的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对国省市县新增、取消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要及时更新、维护好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充分发挥公示制度的作用。执行中若相关项目和标准发生变化,则从其新规定。 附件:1.蓬安县2023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2.蓬安县2023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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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安县2023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 收费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公安部门 | 一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元/证 |
| 居民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财税[2018]37号 |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1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20 | 2 |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 40 | 3 |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10 | 自然资源 部门 | 二 | 不动产登记费 | 元/件 | 80 | 个人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 卫生健康部门 | 三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 元/人﹒次 | 16元/人次,其中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为3.5元/人次。 | 个人 |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
川财规[2020]12号
川发改价格[2022]274号 | 均含检测试剂。 | 民政部门 | 四 | 殡葬基本服务 |
| 蓬安县殡仪馆遗体接运:10公里以内60元/车·次,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5元;遗体停放:简易停尸5元/具·小时,冷藏馆停尸12元/具·小时;骨灰存放:40元/盒·年。 | 个人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南市物费字[2001]111号
蓬价字[2003]111号 |
| 教育部门 | 五 |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 元/生 | 60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 |
| 六 | 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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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门 | 1 | 学费 | 元/生﹒期 | 公办高中:一般高中270元/生.期,市重330元/生.期,省重450元/生.期。
公办中职:免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高中:南充启睿实验学校11000元/生·期(最高限价)。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财教[2012]298号
南府办发[2003]95号
南发改收费[2012]88号
南市物发[2007]141号
南市物非价字[1998]275号
南市物[1998]非价字189号
蓬安发改收费[2020]256号
蓬安发改收费[2022]6号 |
| 2 | 住宿费 | 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 3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 元/生﹒科 | 5—20 |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川发改价格规[2023]193号 |
| 七 | 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 | 元/生﹒月 | 蓬安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一)省级示范幼儿园:300元/生.月。
(二)县城小学附属幼儿园:200元/生.月。
(三)乡镇小学附属幼儿园:120元/生.月。
城东幼儿园1800元/生.期,城西幼儿园1550元/生.期,妇联幼儿园220元/生.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一类园450元/生.月,二类园420元/生.月,三类园220元/生.月。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750元/生.月。
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赢利,校车接送费自愿原则协议约定。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蓬安发改收费[2021]8号
蓬安发改收费[2019]156号
蓬安发改收费[2023]4号
蓬安发改收费[2023]3号 |
| 农业农村部门 | 八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元/年 |
| 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 | 财税[2014]101号
财综[2012]97号
计价格[1994]400号
价费字[1992]452号
川价字费[1998]137号 | 稻田及农民家庭养鱼不征收;30亩以下不征收;对小微企业免征。 | 1 | 人工养殖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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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 |
| 渔业产值的0.1—0.2% | (2) | 实际水面500—1000亩 |
| 渔业产值的0.3—0.4% | (3) | 30—100亩以上 |
| 渔业产值的0.5—1% | 2 | 天然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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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河渔船 |
| 年总产值的2-3% | (2) | 水獭、鱼鹰渔船 |
| 年总产值的4-5% | (3) | 跨省(市)作业渔船 |
| 年总产值的6-8% | 3 | 网箱养殖 |
| 1-3元﹒㎡/年 | 备注:1.本表主要列举了向农民收取的、在农业生产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发生、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商品和服务
价格。其他可能涉及农民的收费和价格,参照《四川省定价目录》和《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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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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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安县2023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 收费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供电部门 | 一 | 居民生活用电 | 元/千瓦时 |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由电网企业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 |
| 水管单位 | 二 | 农业灌溉用水 | 元/立方米 |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由水管单位和农业末级渠系管理者公示 | 农户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7]455号
蓬安发改价格[2018]223号
蓬安发改价格[2020]205号 |
| 广电部门 | 三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元/月﹒户 | 22-24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
| 民政部门 | 四 | 基本养老服务 |
|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由公立养老机构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 |
| 五 | 殡葬延伸服务 |
|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机构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南市物费[2001]111号
蓬价字[2003]111号 |
| 教育部门 | 六 | 高中教材费 | 元/生﹒期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南发改收费[2019]406号
蓬安发改收费[2023]2号 | 代收费 | 七 | 高中作业本费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 八 | 教辅材料费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 九 | 小学、初中课后服务费 | 按照不超过140元/生.月标准收取。 | 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 | 备注:1.本表主要列举了向农民收取的、在农业生产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发生、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他
可能涉及农民的收费和价格,参照《四川省定价目录》和《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执行。 |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蓬安县财政局 蓬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来源: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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