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上述,交通行政执法队员在自述过程中疑点重重,不得不让市民质疑!《人民法治杂志编辑报道中“广安市武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违违法执法”》标题很透彻,因为法治杂志记者懂法,采访后在报道中并一针见血指出公然违法执法。
其实“是谁在裸游”水退了自然而楚。
根据《中华人民交通运输部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用语规范”、“十不准”、“十必须”、“五提倡”》中法律规定,该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已超越执法权限范围并在执法过程并未按照交通部行政执法规范执法。
交通行政执法队员置“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哀于不顾,造就出《货车主指武胜交通运输涉嫌“钓鱼执法”不良影响的舆论,不仅严重败坏了政府形象,肆意践踏了法律尊严
武胜县交通局却完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滥用职权,行径恶劣,手段卑鄙下流,凡些种种倒行逆施,实在令人发指!在本事中严重败坏政府部门光辉形象,肆意践踏法律尊严,同时也不能排除其在整过事件中过程中有“非法勾连、充当保护伞”之嫌疑。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应由市级纪律监委立案调查对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望党委政府以民为本,思民之所想,惩吏治腐害以昭党明!以平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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