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城南派出所不为民办事”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报警人家征地拆迁与中铁19局达成拆迁协议并签字后,村上多次与报警人寻找土地重新修建宅基地,但其都不满意,始终不提供银行卡号,致使中铁19局无法将拆迁费打入,并多次阻碍中铁19局倾倒建渣。
2023年12月15日,营山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与城南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组织铁办、报警人双方到营山县城南派出所进行调解,通过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约定2023年12月16日上午由城南街道干部、走马村委会干部再次陪同报警人确定宅基地位置。
2023年12月16日8时,城南派出所接到该群众报警称:“自己把要倒建渣的车拦阻了”,要求民警处理。接警后城南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因报警人家征地项目已签订征地赔偿协议,属于民事范畴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解释,并告知其关于寻找新宅基地问题,可以找村委会或街道办进行协调解决新宅基地位置。处警过程中,民警规范执法,全程有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
营山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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