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起诉也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拖延和拒不履行眉山市人民政府最终裁定的行政复议决定,距离眉山市行政复议决定的2023年9月28日至今天已经超出规定期限将近20天!我们在2020年10月和2023年9月两次向四川省委巡视组反映情况后,眉山市东坡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唐本清,作为本案的包案领导,两次都组织区政府各级部门进行协调,在2023年9月28日,眉山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唐本清部长到底又做了哪些工作呢?在这近4年期间,唐本清常委作为省委巡视组转交问题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单位的主管领导,他慢作为,拖延,不作为,懒政,作为行政机关主管领导,没有进行依法行政,没有完全履行自身法定职责,4近年期间无法还原事实真相,导致行政争议无法化解,争议长期久拖不决。在2023年10月31日上午唐本清常委组织区规自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区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中心威胁我们承认他们无证据情况认定的400平米,否则就重启对我们合法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调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做出判决,我们国有土地使用证合法有效)!这简直就是荒唐至极的事!通过以上事实表明,眉山市东坡区唐本清常委,工作能力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领导协调能力及其不足,作为长期在国土系统担任领导的他,近4年期间就连相对简单的土地争议和赔偿问题(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得到了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合法有效的情况下)都无法解决,如果这样的领导长期在国土系统担任要职,那么势必会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严重破坏政府公信力,也会让人民群众对政府彻底的失望,甚至绝望!请求眉山市市长能够了解这个事件,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对于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回复约谈被申请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予以通报批评!这个投诉和申请请转眉山市人民政府,四川省司法厅明确回复这个事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管!请不要再说这个问题属于“公检司法”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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